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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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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离婚
说起古人离婚,那可真是话长了.古人离婚与今人离婚是大不相同的.明显的地方在于婚姻中的男尊女卑及男女地位的极度不平等.古代离婚一般叫"休妻",也叫"去妻"、 "出妻".由此可知,解除婚姻的决定权完全掌纵在男方手里.古人离婚理由很多.《仪礼·丧服》中载"七出":"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理由,丈夫就可以休妻.须知,古人离婚的理由是完全站在男性角度来说的.所以,一旦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就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南宋著名词人李清照在首任丈夫赵明诚去世后,转嫁小吏张汝舟,但婚后由于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提出离婚.然而,宋代规定,男方不写休书,女方无权离婚,除非丈夫犯罪被流放.而且又规定,如妻子告发丈夫,她也要坐牢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