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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级预警减少医疗纠纷
由于目前医患矛盾比较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多,我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医疗事故防范处理体系,实行三级预警,使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关口前移,恶性医疗安全事件明显减少,医疗质量大幅度提高,业务量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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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河北省邢台市计生委为加强医疗事故防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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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的调查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1].自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迄今已逾6年,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现状如何?实施的成效如何?我们通过现场调查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此进行了调查,以期引起卫生政策决策者和医院管理者的关注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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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
(接上期)三、医院安全(一)医疗服务安全.1.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意识.2.落实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3.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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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
(接上期)三、医院安全(一)医疗服务安全.1.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意识.2.落实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3.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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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在医疗事故防范中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患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医疗权力,应用法律维权的事例日益增多,为切实体现医患双方的平等权利,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执行.此条例较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更能公开、公平、公正地依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运用法律效应来操作,使医疗事故有法可依.作为医患纠纷处理的重要证据,对医患双方的利益同等重要.因此,我科自<条例>发布起,不断完善,在预防医疗纠纷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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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手术室医疗事故的防范对策
目的 探讨防止手术室医疗事故发生的问题及防范对策.方法 通过加强手术室环境和查对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应对手术室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结果 通过加强手术室环境的管理,明显降低了院内感染的发生率.加强手术室护士综合素质的培养是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结论 在手术室护理工作实践中,只有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从而提高手术室护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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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据此认为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是医疗机构法定的义务;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的作用在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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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纠纷防范初探
随着新的<条例>颁布实施,对医疗卫生行业从业的人员的要求更高了.护理记录在法律举证中的重要性更显得尤为突出了.所以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如何正确防范医疗事故与护理纠纷的发生是目前护理人员十分关心亟待解决的问题,因而要求护理人员应从执法的高度提高对护理记录的认识,作为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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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及相关卫生法律课教学体会与思考
近年来医疗事故争议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师,对其加强该方面的教育,更是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的战略措施之一[1,2].目前国内医学院校单独开设<医疗事故防范及相关卫生法律>课程并不多见,温州医学院自2006年开设<医疗事故防范及相关卫生法律>的选修课.现将开设这一课程的教学体会及思考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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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医疗事故防范教育的探讨
鉴于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学习阶段已经开始面临医疗事故问题,而当前我国仅有80.2%的医学院校开设了至少1门可能涉及相关教育的课程,探讨调整医学教育思路,在各门临床医学课程及法学、管理学、人文教育课程中,将医疗事故防范知识技能交叉渗透,培养医学生预防医疗事故的职业素养与医疗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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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施行,距今已经有两年时间.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院在完善"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以及医疗服务执业道德教育,以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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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在医疗事故防范中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患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医疗权力,应用法律维权的事例日益增多,为切实体现医患双方的平等权利,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