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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血宁胶囊的安全性监测
近年来,药品安全性事件频繁发生,国际上如罗非昔布因严重不良反应而在全球撤市、非街体抗炎药因潜在致心血管不良事件被规定在说明书中实行黑框警告等.国内也发生了如:泅县的甲肝疫苗事件、凯杰舒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穿唬宁引起儿童血小板下降事件、莲必治引起急性肾功能损伤事件、苯甲醇引起小儿臀肌挛缩症、"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事件、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品种的严重过敏反应事件、"欣弗"事件等,这些从各个方面都提示药品上市后仍然存在用药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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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发展研究
目的 为我国相关法律及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有效参考.方法 通过文献查阅、数据统计等方法,分析施行我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必要性,并通过与国外药品注册及上市制度相比较.结果 预测今后我国药品注册与监管领域将出现法律混乱、抗风险较弱问题.结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目前自我国实行存在一定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制度完善,强化企业作用等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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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FDA新批药品概览
2008年FDA-共批准33种药品上市,其中大多数药品与在美国已上市药品的药理作用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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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中药传统制剂上市后的安全性研究
药品是风险效益并存的特殊产品.药物警戒是发现、评估、理解和预防药物不良作用或其他与药物安全相关问题的科学活动,它贯穿于药品上市前后的整个生命周期.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和再评价是药物警戒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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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植物药品产业指南》的技术要求与我国中药新药技术要求的比较
2000年8月10日,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正式发布了《植物药品产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就植物产品在美国作为药品上市所需的各项技术细节进行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文就FDA《指南》与SDA(中国国家药品监督局)的中药新药审批时技术要求的异同点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就中药到FDA申报植物药时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一点自己的看法。1 在对植物产品的用途上大致相同 植物产品均可作为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FDA对营养滋补剂的要求相对于我国对保健食品的要求是较松的,我国需要进行相应的功能性试验和申报等。植物药均可以作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药可以包括高度纯化的单一化合物或由几个或一些化合物组成的有效部位,而FDA注明了它不应是高度纯化的植物产品,否则,需按照化学药品进行审批。我国的中药产品可以包含矿物药、动物药,而FDA不允许含有这些成分作为植物药组分。2 在申报程序上大致相同 在我国,考虑到中药的处方是来自于传统经验方或临床验方,因此,一般不需要I期临床试验(I,Ⅱ类除外);FDA也考虑到植物药的这个特点,对于在美国具有上市历史的植物产品可以放宽要求,不进行I期临床试验。 在我国,中药新药需要一次性完成申报Ⅱ/Ⅲ期临床前研究的所有的药学、药效学、毒理学、临床方案等资料,有点“严进松出”的感觉。FDA要求提交IND(临床研究申请)后,就可以进行初始的临床试验,并根据临床进展的情况和阶段的不同来决定需要补充哪些实验研究资料和数据,是“松进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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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药开发及临床试验的若干问题
抓住关键环节,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结论的真实性“真实性”是指人们对于事物的本来面目的正确反映.由于其以客观存在为依据,并非由人们的主观意识所决定,因此,也可称之为"客观性”.一项临床试验对某一干预措施(药品或疗法)的有效性、安全性评价的结论,是否恰如其分,是否反映该干预措施所具有的防病、治病的本来能力,既不夸大,也不缩小,这就是我们所要讨论的临床试验结论"真实性”或"客观性”的核心内容.临床试验结论的真实性程度,关乎药品上市后能否被广泛应用于同类患者,并取得相应的治疗效果.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世界范围内对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需求日益增长,中医药也正在成为许多国家人民的卫生保健手段之一.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中医药的疗效尚未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尽管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针对着这一特定状况,思考和探索如何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结论的真实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提高中药临床试验结论的真实性,既需要降低假阳性结果,也需要降低假阴性结果.笔者认为,抓住下述若干关键环节,对提高中药临床试验的质量与水平,提高研究结论的真实性是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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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通知各地食药监管局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有关工作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为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将有关要求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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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届诊断试验及循证评价研究方法培训班”
由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学循证医学中心和医学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心等协办的“第一届诊断试验及循证评价研究方法培训班”即将于2014年3月28-31日在北京召开,诚挚地邀请您莅临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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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循证医学与实效研究方法学研讨会通知
尊敬的各位专家:
由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学循证医学中心和医学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心等协办的“循证医学与实效研究方法学研讨会”即将于2014年8月22-24日在北京召开,诚挚地邀请您莅临会议。
循证医学强调证据分级,在评价疗效时“佳证据”主要来自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及其荟萃分析。但经典的RCT侧重在理论疗效(efficacy)的评价,临床实际中,病人经常罹患多种疾病,同时接受多种治疗措施,终的疗效是欲研究的干预措施与其他各种处理因素(如治疗方式、管理、辅助治疗等)的综合效果。为了帮助临床医生、病人和管理者更好地进行诊疗决策,仅有理论疗效是不够的,还需要提供这些疗法在“真实世界”中的效果(effectiveness)。因此,近年来实效研究(outcome research)包括疗效比较研究(Comparative Effectiveness Research, CER)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实效研究的兴起也为临床研究开启了新天地,但如何设计和开展实效研究,如何应对实效研究中存在的混杂、偏倚,如何解读实效研究的结果都是当前普遍面临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特举办此次“循证医学与实效研究方法学研讨会”,旨在为医疗、企业和管理部门的专家们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规范和推动实效研究在我国的开展。 -
系列问答28--为何要加强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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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药杂志》1999年第8卷文题索引
提高药品审评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郑筱萸(9):577论坛新药评价工作的展望(一)……………………………秦伯益(1):4新药评价工作的展望(二)………………………………秦伯益(2):73研究开发新药的实践与体会…………………………廖清江(2):76浅谈妖药物传输系统研究的几个热点………………张钧寿(3):145创新药研究早期阶段的口服特性筛选……………曾衍霖(4):217抗感染治疗的新思考…………………………张正和,朱蓓(4):220非临床优良实验研究规范(GLP)与新药研究…袁伯俊,陆国才(5):289我国新药研究开发的进展与分析…………………蔡年生(6):361我国新药法规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杨悦,李野,苏怀德(6):365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的现状与思考…颜敏,吴晔,王兰明等(7):433在继承中发展,在借鉴中创新--从血脂康的成功探讨现代中药的开发…………………………………蒋明,刘之椰(7):436关于新药(西药)申报情况及存在问题……………孔英梅(8):505中国的药物临床试验和GCP………………………诸骏仁(8):510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研究--回顾与展望……王永铭,杜勇(9):581我国面临的人口与健康问题………………………秦伯益(10):649对新药开发立项工作中存在若干问题的剖析………李眉(10):654新药研究开发又一战略--改进的化学实体……王普善(10):656中药免疫调节剂的研究和开发……………………田庚元(11):721国家基本药物制订与推行工作的思考……兰奋,王青,王兰明等(11):724现代生物技术与世纪之交的新药研究……………王晓良(12):793分散片在新药报批药学部分存在的几个问题………李眉(12):794综述抗菌药研究的进展(一)………………………………张致平(1):8第四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的研究进展…………………李眉(1):11新型碳青霉烯抗生素比阿培南的药理研究与临床应用…林赴田(1):14抗菌药研究的进展(二)………………………………张致平(2):79钙通道阻滞剂的血管内皮保护作用张宇辉,党爱民,吴海英等(2):81新型抗高血压药--福辛普利……………黄震华,徐济民(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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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试点上市许可人制度
2015年11月,CFDA官方网站公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时隔2月,CFDA发布了作为衔接的12条支持政策:(1)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药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人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提出加快审评申请.(2)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3)支持北京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4)支持北京市开展药品跨区域生产试点,允许企业在京津冀地区跨境设置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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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人用药品风险管理制度指南(五)
附件A: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流行病学研究方法1研究设计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方案因其目的不同而设计各异.对于研究的基础方式及可获得数据类型的划分,将在以下内容中做简要概述.此部分将不再对相关内容展开讨论,而是将其他更为宽泛的可获得原始资料在此进行了补充<'[1-4]>.在ICH-E2E指南中,为了达到广泛协调和遵照执行的目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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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安全数据管理介绍
根据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GCP),对药品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试验安全信息进行收集、监测、速报和综合分析是临床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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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若干问题的探讨
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使其安全性评价内容不充分,势必影响药物的合理应用,导致药品上市后出现各种安全性问题。通过对药品安全性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对药品安全性进行科学再评价,可不断提高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健康。1 正确认识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问题 近百年来,尤其近年,大量药品不断上市,在人类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其不良反应给人类带来的危害。据1998年美国153家医院研究指出:从1966年到1996年,在美国的住院患者中,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9%,由此而致死的约为0.32%。即使按照医师的医嘱适时适量服药,1994年全美国仍然有221.6万住院患者对所服药物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其中10.6万人因此而死亡。其死亡比例在住院患者死因排序中占第五位[1]。上述调查所显示的令人震惊的数据可从以下几方面得到答案。1.1 产品缺陷 是产生不良反应事件的的重要方面,可通过生产、质控等环节的监控来预防。1.2 已知不良反应 在已知不良反应中,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可通过药品的正确选择和使用2个环节避免或减小到低程度。不良反应通常在产品开发和上市前的审查过程中即发现、引起关注,并充分进行了风险-利益评估。药品使用说明书会说明患者的选择、剂量的选择和调整、药物间相互作用以及如何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减少毒性应采取的措施。①可避免性不良反应:据估计逾半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可以避免的[1],让医生了解此类潜在的不良反应和说明如何大限度降低这些风险是产品使用说明书的主要目标。为了避免该类不良反应,医生应选择佳治疗方案,并采取适宜的措施。例如,患者服用肾毒性药物时,采取水化办法,并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调整剂量。医生也可能选择错误的治疗方案,如使用抗生素治疗病毒性感染;医生所开处方正确,但没有个体化或没有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②不可避免不良反应: 在很多情况下已知不良反应是不可避免的,即使选择佳治疗方案、正确使用药品,不良反应仍可发生,此类风险是在获得治疗利益同时付出的不可避免的代价。对于此类风险,应让医生和患者充分认识到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密切监测接受治疗的患者。1.3 非预期不良反应 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具有很大的局限。由于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病例太少又多数为中年人、目的太单纯、使用面太窄、研究时间太短,使某些不良反应在上市前很难观察到。如发生率在1/1万~1/10万的不良反应、诱发期很长的不良反应,个体特性反应,未研究人群如儿童、老年人等的反应,同时发生的疾病或合并用药相互作用所造成的后果等在药品上市前的安全评价中很难观察到。因此药品上市后有关利益和风险的不可知作用总是存在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经常受到广泛的关注,因为这类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不像已知不良反应那样容易被接受,此类风险是药品上市后安全再评价的重点。1.4 药物治疗错误 这类错误包括药品的不正确服用、非故意或药名易混淆时拿错药、一时疏忽导致过量服药。这类错误不可能完全阻止,但通过对系统的干预可将其减小到低程度。 人们在接收药物治疗时都希望药品安全有效,但安全并不意味着药品不良反应为零。安全的药品意味着具有合理的风险、大限度获得预期的收益。因此,药品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必须遵循此原则,以期使上市后药品大限度地发挥防病治病作用。2 药品上市后风险/利益尺度的把握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信息接踵而来。药品安全性再评价的核心在于利益-风险分析,通过利益-风险评估,对上市后药品采取撤消、限制使用和修改说明书等手段,以保障合理用药。2.1 撤消药品 经利益-风险评估,风险大于利益的药品,应从市场上撤消,对于有替代治疗的药物更应从严把关。非甾体抗炎药溴芬酸于1997年7月份投放美国市场,用于治疗短期急性疼痛,一般用药期少于10 d,大多数情况用于牙科或术后。然而一些患者长期服用,超出了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出现肝毒反应。1998年2月,溴芬酸药品使用说明书警告项下增加了该方面的内容。继而,长期用药处方减少,有关肝脏的严重不良反应随之减少,但并没有杜绝。美国FDA认为限制该药只能用10 d不切实际,因而也无法奏效,于是,Wyeth公司于1998年6月自愿将本产品撤出市场[2]。美国FDA从1980年至1997年近20年间撤消了13种新药[1],1979~1998年间上市新药撤消比例为1%~3.5%,在多数情况下是在药品上市后1~2年内撤消的,有的药品是在上市后3~5年内撤消的,长时间为24.2年[3],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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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审评机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药品上市许可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审评是药品上市许可必不可少的环节,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重要步骤,受到了世界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普遍重视.我国的药品审评机制从建立到发展,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比起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史,还处在发展期.此时此刻,我们回顾总结我国的药品审评工作,找出差距,以进一步完善药品审评机制,不仅对我国药品审评工作本身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国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也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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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后的经济学评价
1已上市药物的评价范围已上市的药品是指已经被药监部门正式批准,可在临床上使用的药品.经过批准的药品必须经过严格的上市前评价证明其对人是安全有效的,这种评价包括Ⅰ期至Ⅲ期临床试验以及药效和药理实验.然而,在药品上市后的实际应用中,仍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来确保药品对人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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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美国药品审批管理工作概况
CDER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美国所有药品上市申请的技术审评与审批.CDER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美国人民用药安全,保护并促进美国人民身体健康.通过FDA官方网站公布数据,本文概述了2007年CDER的药品审批及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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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药品注册与新药创新
药品注册是指一个国家的药品注册管理部门基于药品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等特性给予该药品上市许可的过程,也是医药企业长周期、大投入、高风险研发创新项目的成果检验过程.因此一国的药品注册审批制度关系到企业药物研发与创新的动力和效率,在药物创新战略中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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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申报人员在药物研究机构中的作用
药品注册是一个国家的药品注册管理部门基于药品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等特性给予药品上市许可的过程,也是对药物研究机构长周期、大投入、高风险新药研究项目成果的检验过程.随着药品注册监管法规的不断健全,药品注册工作也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向精密型管理转变.在这个过程中,药品注册申报人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