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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基金能为医疗风险埋单吗?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特殊行业,"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尽管医疗责任保险是分担和化解医疗风险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实施情况并不乐观.在此背景下,一些医疗机构内部出现了另外的保险形式,即医疗机构自设医疗风险基金,以强化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机构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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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实践与探索
镇江市自 1995年实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来,医疗保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建立了统帐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统筹、住院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疗经费集中统筹和职工子女及学生住院医疗统筹等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险形式多元化、保障水平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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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银色拐杖"--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保险,也称为长期护理保险、看护保险以及介护保险等,是指被保险人在遭受疾病、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机能部分丧失,行动长期无法自理,需要接受他人护理时为其提供护理服务的保险制度.商业性护理保险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80年代在法国、90年代在英国相继出现.而作为社会保险形式的法定护理保险则于1986年首先在以色列出现,随后,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建立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据调查,目前我国有1/4的老年人身边无子女照料,因此借鉴发达国家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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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的实践探讨
医疗责任保险又称医疗执业保险,是为增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中的抗风险能力而建立的一种保险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