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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导师制在医学生临床教学中的探索和研究
通过对清远市中医院2014年7月-2015年6月(以下称2014-2015年)95名本、专科实习生实施责任导师制后的临床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与2013年7月-2014年6月(以下称2013-2014年)全院101名未实施责任导师制的学生考核成绩对比研究,探讨责任导师制在本、专科生临床实习中的教学效果,为责任导师制在医学实习中的临床实施提供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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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病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之责任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
19世纪末,德国首先提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概念,经过美国等欧美国家的大力推广和不断完善,现已被世界各国医学界所认可[1].西方国家十分重视临床病理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欧美和亚洲部分国家、香港及台湾地区业已先后展开,并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形成了完整而规范的病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2010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正式启动,先后确定了7家三级甲等医院病理科作为规范化培训基地.我院病理科,目前已接收第一、二批学员进行培训.责任导师制是指为每位住院医师挑选1~2名导师作为住院医师的培养人,具体负责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落实、指导住院医师的临床实践活动、承担住院医师的培养责任.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在临床病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设置责任导师制,对提高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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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练式现场督导在儿童保健专业培训中的探索
"5+3"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参照国际主流医师教育培训模式、行业惯例和中国国情基础上的重大制度创新.结合儿童保健专业特点,本教研室临床教学团队对儿童保健"5+3"住院医师采用陪练式现场督导教育实践模式,探索儿童保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方法.与传统灌输式学习相比,陪练式现场督导教育实践模式能够部分促进学员临床实践能力的提升,但由于学员主动学习、自我归纳与总结的能力相对较差,理论知识水平、临床诊疗能力上升受限,提示教学改革仍有必要,必须改变教学观念.陪练式现场督导教育实践模式仍有许多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