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MMPI的对照研究
既往对发生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和一般凶杀犯多局限于一般犯罪学特征方面的研究,缺少与凶杀行为有密切关系的人格特征的研究。本文采用MMPI测查了两者在人格特征方面的异同,以便有助于预防犯罪、制止暴力行为。 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109例,来源于北京市安康医院经司法鉴定,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肇祸精神分裂症患者。诊断标准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2)及国际精神疾病分类(ICD-10),病情稳定(住院在两年以上,近3个月无明显的精神性症状,服药均以氯丙嗪折算,少于300mg/日),全为男性,年龄18-60岁,平均40.2±8.8岁。
-
医生、护士、社工三方介入医院自愿戒毒服务模式的思考
目前,我国的戒毒模式主要有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近年来,我国在禁毒工作法制化,戒毒理念科学化,戒毒方法综合化方面已经有所进步,但是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仍需要各个部门和社会普通民众的长期积极支持和努力[1].医院自愿戒毒服务作为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戒毒技术和方法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戒毒服务正朝着多专业合作,综合化方向发展.戒毒服务是一项综合服务,涉及到人的生物、心理、社会层面.因此,戒毒服务的团队里应当有医生、护士、社工.社工,即社会工作者,是一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法帮助处于困境的个人和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上海自2003年开始在社区禁毒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技术方法,在降低复吸率、预防犯罪、满足戒毒人群基本需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
-
上海禁毒社会工作经验及其反思
上海自2003年开始在禁毒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招聘和培训禁毒社工队伍,从而在全国率先进行了禁毒社会工作制度创新.所谓禁毒社会工作,即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禁毒工作领域,由具有一定禁毒和社会工作的科学知识、方法和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对工作对象提供生活关心、戒毒康复帮助、就业指导、法律咨询服务和行为督促的一种工作过程.据了解,禁毒社会工作制度运行一年多来,禁毒社工已发展志愿者2888名;为近1.9万名吸毒人员建立帮助档案;与2400余名吸毒人员建立互信帮教关系;与社会企业、团体合作,为50名吸毒人员子女提供助学金;与大专院校合作,为100余名吸毒人员子女开展假期双休日补课;提供各类戒毒帮助5000多人次,在降低复吸率、预防犯罪、满足人群基本需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1].本文在简要介绍上海禁毒社会工作体系基础上,将初步概括和总结上海目前的禁毒社会工作经验,并就实践中的问题做进一步的讨论.在禁毒社会工作实践刚刚起步的时候,任何一种概括总结或理论建构无疑都是一种冒险行为.而笔者之所以敢于冒这个"险",除了有努力回应上海当前禁毒社会工作实践挑战的目的之外,还有为"禁毒人民战争"展示另一条富有启发性的思路的意味.
-
服刑人员刑释短期生活保险在山东鲁西监狱首次登场前后
为罪犯办理短期生活保险,作为罪犯劳动报酬的特殊实现形式之一,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的一项改革和探索,由于其有效地联结和建立一种预防犯罪的机制,对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特别对于当前罪犯劳动制度的研究、深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医院规避银行结算风险的理性思考
该文通过经济诈骗案例引发的保持部队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安全性的反思,揭示了规避银行结算风险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外部联防、严格结算凭证管理等方面的改进措施.
-
监狱医院警察的心理健康调查
监狱医院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关系到惩罚、改造罪犯和预防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而且直接影响到监区的医疗质量,传染病的有效预防和控制等多方面的工作成效.尤其我国目前已进入艾滋病发病高峰期,收治艾滋病罪犯已列入常规医疗工作程序,故监狱医院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更应受到关注.为此我们对89名监狱中心医院监管病区的警察进行了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SQI)的测查,现报道如下.
-
动力性心理治疗对社区假释人员人格的矫治作用
近年来,暴力犯罪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例如,对暴力犯罪的影响因素、人格特征、与童年期创伤经历的关系及再犯罪的各项特征等都已有大样本、较成熟的研究结果[1-2].对于暴力犯罪原因和影响因素的研究,终是要服务于应用,探讨如何才能减少或预防犯罪和再犯罪.目前,国内外对减少犯罪的心理治疗效果的研究不多.虽然有研究[3]指出,针对暴力犯罪人员的特点,充分结合其童年期创伤经历,对其进行不良人格的矫治,可能有较好效果.但是针对社区假释罪犯进行动力性心理治疗,观察治疗前后犯罪心理及人格特征改变的研究,在国内尚属初步尝试[4].本研究据此探讨动力性心理治疗对社区假释人员心理矫治的效果.
-
男性服刑罪犯的个性特征研究
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日趋增加,并已成为当今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犯罪是一种社会适应不良行为,可能与罪犯自身的个性特征有密切的联系,国内学者对该问题作过一些调查研究[1-5],他们主要采用EPQ、MMPI、SCL-90等人格调查表,证明犯罪与人格特征有一定关系.CPI可用于对学业成就、创造性潜能、管理潜能、工作绩效、A型行为、违法及社会偏离行为等方面的研究和预测.为进一步证实以往研究的结论,本研究采用杨坚、龚耀先等修订的加利福尼亚心理调查表(简称CPI-RC)[6],对某监狱342例成年男性罪犯作了测查,以了解罪犯的个性特征,为预防犯罪和罪犯的改造提供参考.
-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分析及其预防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增高,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还直接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就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针对13岁至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此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通过完善立法做好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在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采取保护、堵塞、控制、改造等措施,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