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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临床诊治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ARS)是按人体一次或短时问(数日)内分次受到大剂量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根据其临床特点、剂量及基本病理变化,可分为骨髓型、肠型和脑型3种类型[1,2].自1945年8月6日及9日美国分别在日本广岛、长崎上空各投下一颗铀原子弹和钚原子弹后,世界上数个国家相继开始了原子武器试验,全世界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快速发展,几乎已涉及国计民生各个方面.尽管各国不断制定一系列安全防护法规,但意外事故仍不断发生.核威胁、核恐怖也潜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健康和发展,如何对各种类型ARS进行有效的诊治,是挽救生命的关键.当前研究重点应放在何处?笔者根据国内、外已发生事故受照人员治疗的结局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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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压力
来自身体内部的压力正如塞耶医生在《从压力中解脱出来》一书的献辞中写的一样,压力可能来自:永久性的伤痕:受伤,发生意外事故或者手术中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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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输液反应的原因及相应的护理措施
静脉输液是常见的的护理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患者治疗的重要手段,是医院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精神病的治疗主要以口服为主,但是一些情况下,也会进行输液治疗,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情况,可能会出现一些输液反应,这就给护理工作带来了挑战。精神病患者在发病高峰期往往拒食,导致身体虚弱,不利疾病好转[2]。静脉输液是临床常用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既可以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又可以调节或维持人体内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维持正常生理活动所必需的能量,还可以用以输注药液,以达到解毒、控制感染和治疗疾病的目的。精神病患者发病后往往表现为生活不能自理、拒食,从而导致身体虚弱,医生往往会选择静脉给药,在输液过程中,因精神病患者兴奋躁动、挣扎、不合作等原因而增加了护理的难度,存在着药液外渗、肿胀等安全隐患[3]。由于输液的广泛应用和输液量的增大,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临床输液反应亦引起广大医护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一旦发生输液反应,轻者加重患者的痛苦,重者可使病情恶化甚至导致患者死亡。因此,保障输液安全,减少患者痛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护理措施,确实是值得重视和探讨的问题。改善护理工作减少护理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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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型毒品病人戒毒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
从2007年以后,我们收治的新型毒品病人逐年上升.科学研究证明,由于新型毒品直接作用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或抑郁,造成精神障碍.病人在停止使用新型毒品后,还持续产生焦虑、烦躁、抑郁、兴奋,幻觉、妄想、伤人、毁物、自伤、自杀等异常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差,依从性较低.[1-2]此类病人在戒毒过程中如不采取安全有效的护理管理措施,极易出现意外事故.因此,做好戒毒过程中新型毒品病人的安全管理对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障病人顺利地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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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新型毒品病人戒毒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措施
由于新型毒品直接作用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或抑郁,造成精神障碍,较不易出现精神症状的使用传统毒品的病人而言,病人在停止使用新型毒品后,还持续产生幻觉,妄想,出现伤人、毁物、自伤、自杀等异常行为,此类病人在戒毒过程中如不注重安全护理管理,极易出现意外事故,乃至危及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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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老年病人意外跌倒风险因素评估及护理对策
目的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减少病人住院期间意外跌倒、坠床发生率.方法 通过对内科老年病人进行跌倒、坠床等意外风险因素常规评估,明确高危人群和重点对象,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管理上,制定安全风险预案,建立安全管理核心小组,分析薄弱环节,落实改进措施.结果 2008年11月~2007年11月实施意外防范后使用护栏的比例比2005年10月~2006年10月明显增加(x2=42.89,P<0.01),病人意外发生率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高度显著性(x2=6.86,P<0.01).结论 实施跌倒风险防范后能有效地预防内科老年病人的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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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为什么不予赔偿——日本一起医疗伤害保险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人们在普遍享受医疗保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医疗保险的纠纷问题。我们的近邻日本是医疗保险体系较完善的国家,但多年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一例医疗事故和伤害保险的案例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案件焦点问题 被保险者(原告)因医疗事故死亡,保险公司(被告)却拒付意外伤害保险金。拒付理由是“医疗事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保险公司与被保险者鉴定的保险合同规定“意外事故”必须具备“突发性”、“偶然性”、“外来性”三个特征,缺一不可。而医生诊断、治疗是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由此发生的“医疗事故”不具备“意外事故”要求的“突发性”、“偶然性”的特征,因此保险公司(被告)拒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事件经过 A公司代表山田等员工和B保险公司签定了生命保险合同。A公司为保险金领取人。该生命保险条款规定,在员工山田普通死亡的情况下,B公司给付10700万日元(约合750万人民币)的死亡保险金,如果是意外事故引起死亡的情况,还需给付5700万日元(约合400万人民币)灾害死亡保险金。 员工山田1985年左右患心功能不全症。1986年5月,在C医院就诊。该医院确诊为心肌炎。于1988年进行心肌活检等心脏检查,因未见典型的心肌炎症状,医院以高血压性心脏病继续对其进行治疗。出院后,员工山田在1991年10月心脏病再次发作,于1992年3月29日送×医院急救并住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山田的急性心功能不全症状得到改善,可心脏功能障碍有加剧的倾向。C医院为方便治疗需掌握山田心肌变性的程度,在取得山田本人同意后,于1992年4月对其进行心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生左心室穿孔,导致心脏血液循环障碍,经紧急抢救未见好转,终因心脏血液循环障碍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A公司就山田的死亡,向B保险公司提出死亡保险金支付要求。B保险公司支付了普通死亡保险金10700万日元,并认定山田的死亡不属于意外事故,拒绝支付灾害死亡保险金。 A公司主张,员工山田的死亡是医疗事故,因为不是该员工的疾病、体质的原因,而是医生的过失引起的死亡,并向法院起诉要求B保险公司支付5700万日元的灾害死亡保险金。 判决与讨论 法院认定A公司与B保险公司签定的生命保险合同,对被保险者因“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B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针对B保险公司主张:被保险者虽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满足“意外事故”中身体伤害的事实。但医生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对人体或多或少均有侵害,也许会出现各种危险,这些都取得患者和家属同意。就是说,医生事先向患者(被保险者)已讲明利害,那么就不满足“意外事故”赔偿要求的“突发性”“偶然性”条件,不属于“意外事故”赔偿范围。 A公司主张:“医疗事故”超出了患者同意、承诺范围,患者无法也不能连医生的过失也承诺下来,“医疗事故”超出了患者的预见。 法院后裁决:支持B保险公司的主张,不支付“意外事故”保险金。 对上述判决,许多人投赞成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疑问,生命保险合同灾害条款中将“意外事故”规定为:“突发”、“偶然”、“外来”事故。按此规定,所谓的“突发性”,是指事故突然发生,从发生到产生伤害不存在时间间隔;所谓“偶然性”,是指被保险者无法预知的原因而产生的伤害;所谓“外来性”,可理解为伤害的原因来自被保险者身体外部。在本案件中,法院拒绝A公司的主张,判明医疗诊断产生的事故是在被保险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不满足突发性、偶然性的条件,不符合生命保险中“意外事故”要求。医生的医疗行为本身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以此为理由,“医疗事故”也不作为“意外事故”处理。但是,外科手术及内科诊断产生的医疗事故,虽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可从患者的角度看,仍有偶然性的因素,由此引发的医疗事故应属伤害保险的担保范围。 对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诉讼案,可以说,医疗事故超出了患者同意的范围,患者不会认可医生的过失,显然其结果超出了患者的预想,因此,对“医疗事故”以及不是由于医生的过失,但在治疗中发生死亡,也该考虑能否得到伤害保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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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
目的:提高眼科护理人员对安全隐患的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方法对眼科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做出加强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结果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后,将不安全因素减少到了低限度,意外事故发生率有效减少。结论细致的个性化管理和护理人员安全性教育是减少意外事故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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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盐酸气体20例分析
盐酸为强酸之一,毒性强,对皮肤粘膜的刺激和腐蚀作用极强.盐酸中毒多为意外事故.可经口腔、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酸蒸气而中毒.浓盐酸可呈氯化氢气态,接触后引起皮肤、口腔、鼻粘膜溃疡以及气管、支气管痉挛,严重者可窒息死亡.我院于2001年7月18日收治因住地附近盐酸罐爆炸吸入盐酸气体的20例患儿,现抢救结果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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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急性苯中毒3例报告
苯为中等毒性油状液态,易挥发.其急性中毒多见于工业生产过程或意外事故中.人吸入含苯浓度4~5 g/m3的空气1 h可发生严重的中毒反应.急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及肝、肾、心脏等多器官功能损害.苯口服中毒少见,但其在消化道吸收完全,致死量为10~15ml.2003~2004年我院共抢救3例因误服苯溶液而中毒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均取得良好的疗效.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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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治疗淹溺2例
淹溺是较常见的意外事故,如处理不当,可能死于呼吸衰竭.我科分别应用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治疗海水淹溺患者2例,效果理想,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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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关节韧带损伤康复治疗的研究进展
膝关节韧带是保护膝关节及维护稳定的重要结构,主要包括前交叉韧带(ACL)、后交叉韧带(PCL)及内侧副韧带(MCL)和外侧副韧带(LCL).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运动不当、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膝关节韧带损伤.国内对于膝关节韧带裂伤多主张手术治疗,非手术治疗主要给予中医中药治疗.国外大量文献报道认为关节囊内韧带(ACL和PCL)不发生自发性修复,临床上采用外科修复;关节囊外韧带(MCL和LCL)有较强的自愈能力,对MCL断裂不需要外科修复.康复治疗能够消炎、消肿、止痛,改善血液循环,促进组织修复,减少疤痕,防止粘连,对膝关节韧带损伤手术后康复或非手术治疗都有很好的疗效.现就近年来膝关节韧带损伤康复治疗方面的研究进行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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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急救处理的新进展
创伤均为突发的意外事故,大多伤者原先为健康者.因此,创伤成功的救治,无论对伤者个人、家庭和社会均有重要意义.现就近年来我国在创伤急救处理方面的某些新进展,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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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Co-r射线致皮肤放射性损伤手术治疗
60Co-r射线所致的皮肤放射性损伤多见于职业性放射线接触、意外事故至皮肤辐射损伤以及医源性的辐射损伤.意外事故所致的皮肤辐射损伤多由于受损伤者对电离辐射缺乏防护知识或不遵守操作规程以及机件故障、放射源丢失等原因所致.辐射的品质、能量、剂量、剂量率以及年龄、性别、受照射部位的解剖位置、受照射的面积等因素,都可影响皮肤辐射损伤程度及预后.我们为6例因意外事故60Co-r射线至皮肤放射性溃疡的患者作了转移皮瓣的溃疡修复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就辐射剂量、照射剂量率、受照射野的面积等,与手术治疗的时机作了分析和讨论.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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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多发伤的救治
由于意外事故增多,多发性损伤也很常见,是基层医院救治工作的重点.为了降低多发性损伤的病死率和致残率,现就我院2000年1月~2004年1月共收治120例多发伤病人的伤情特点与救治措施,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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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急诊护理管理
急诊科是医院急危重病人集中、病种多、抢救任务繁重的科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高层建筑和道路修建以及交通运输的多样化等因素的影响,使急症和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因此,急救医疗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和以后的康复,急诊工作质量的高低也反映了医院的医疗护理工作质量和人员的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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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腿穿支皮瓣皮支血管在小腿复杂创面修复中的应用
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意外事故的不断增多,小腿胫前大面积的组织缺损病例日渐增加,有时处理比较棘手。显微外科的发展为临床处理提供了更好的方法选择和技术保证。近年来,腓动脉穿支皮瓣和腓肠神经营养血管皮瓣广泛应用于足踝部皮肤软组织缺损的修复,并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1]。但单纯的腓动脉穿支皮瓣或腓肠神经营养血管皮瓣切取面积相对较小。根据皮瓣选用原则,为避免对患者造成更多损伤,如何利用同侧肢体小腿作为供区,切取更大面积的带蒂皮瓣,修复小腿及足踝部大面积复合组织缺损是临床医生共同探讨的难题。本研究对2011年1月~2014年1月收入我院的小腿部大面积复合组织缺损患者30例,行小腿穿支皮瓣皮支血管修复小腿部大面积复合组织缺损,该皮瓣切取面积大,成活率高,并可切取部分肌肉及携带腓骨,形成复合组织瓣,效果满意,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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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高捷疗与维生素C治疗眼碱烧伤28例
眼碱外伤是常见外伤,多为工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处理不当,会致角膜坏死、溃疡、穿孔,后期可发生眼球粘连、角膜血管翳等并发症.我院1997~2001年,利用素高捷疗与维生素C治疗眼碱烧伤28例36眼,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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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烫伤1例临床分析
婴幼儿一般从自由活动以后开始可以出现烫伤、吸入异物等意外,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1],所以对意外发生之后的救治也应提高重视.婴幼儿对烫伤、吸入异物等创伤的应激能力差,易引起全身反应和并发症,年龄越小、面积越大、深度越深,烫伤后的全身反应就越严重,危险程度就越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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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患者的社会支持状况分析及护理对策
意外事故包括工伤、车祸,斗殴、战伤等,由于事件发生突然,后果严重,患者往往表现出焦虑和抑郁[1],因此,创伤患者的心理问题应引起社会的关注.而社会支持作为应激反应的中间变量,能影响创伤患者的心理应激反应过程.协调和疏导创伤患者的思想情绪,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并加速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