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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法》 现场观摩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近日,记者从乌兰察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学习观摩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南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集宁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集宁区桥东食品药品监管所、集宁区美食汇食品加工园,集宁区致远食品安全示范街。自治区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局分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的局领导参加学习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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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深化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学前,山东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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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两小”生产经营行为立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3月30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填补了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立法吸收了我省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在做到规范“两小”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又能更好地促进小作坊和摊贩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从源头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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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转正了
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而一直处于"走鬼"、"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有了法律保驾护航.(8月3日《新快报》)"做走鬼的,基本80%的时间在注意城管,20%的时间来做生意."这句话,生动勾勒出过去小贩尴尬的生存现状.其实,流动商贩并没有原罪.只要加以规范的监管,影响交通、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完全可以得到解决.更重要的是,这些小摊贩看似不起眼,却是许多城市弱势群体赖以生存的饭碗;而居民群众也有就近便利消费的诉求,流动商贩屡禁不止就是有力的证明.在社会上"堵不如疏"呼声日渐高涨的背景下,广东出台"两小"管理新规,率先对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亮起绿灯,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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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定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
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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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试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问答
1.试行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背景目前,我国餐饮业发展迅速,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全国卫生监督统计数据,2006年全国有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和食品摊贩共计约234万余户,零售额连续15年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预计2010年餐饮业对GDP的贡献率要达到9%,我国餐饮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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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2006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2006年全国卫生监督监测和执法检查结果通报如下:一、食品卫生(一)食品卫生监督情况1.经常性卫生监督情况2006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应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 834 841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业364 955户,占7.55%,食品批发零售业2 126 572户,占43.98%,饮食服务业1 397 163户,占28.90%,集体食堂194 692户,占4.03%,食品摊贩751 459户,占15.54%.卫生行政部门实际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 652 897户,监督覆盖率96.24%.总监督户次数为14 750 365,其中合格12 891 041户次,监督合格率87.39%,平均每户实际监督次数3.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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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信行”现状调查
目的:了解泰州市海陵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信行”现状,为提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调查分析450名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识、态度及行为现状。结果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识和态度及行为百分制标化分分别为63.3和54.6,食品安全知识得分与态度行为得分之间存在相关性( r=0.209, P<0.001)。结论泰州市海陵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知信行”水平不高,食品摊贩急需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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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摊贩监管措施
0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摊贩”的界定是,“在街头或其他公共场所不定点销售食品或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据调查了解,很多食品摊贩无餐饮服务许可、健康证,食品摊点加工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环境脏乱,占街经营等问题,虽经多年的监管,但依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乃民生之重[1]。食品摊贩作为食品经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满足群众食品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等。 -
民和县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集贸市场日趋繁荣并在我县的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食品摊贩行业以其投入少、赚钱快的特点备受企业下岗职工等一部分人的青睐.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实现农副产品交换的需要而进入集贸市场经营.集贸市场多设在居民聚集区,食品制售设施简单,种类齐全,价格相对便宜,供应时间可早可晚等等,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生活,但是不容乐观和忽视的是食品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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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街头食品摊贩卫生现状及管理对策
目的:通过调查摸清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对策;方法:制定统一表格,现场询问、登记;结果:调查了156户摊贩,无证经营占55%,从业人员不体检上岗占63%;结论:街头食品污染严重,不但威胁消费者的健康,且影响呼和浩特市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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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存在的问题1.1 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和使用期问题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使用期不等于有效期,根据<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许可证和许可证副本使用期限为三年,每年复核一次方为有效,不复核者虽在使用期限内,也应视其为无效,即视为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应依照<食品卫生法>第40条之规定进行处罚.食品摊贩卫生许可证使用期和有效期均为一年,临时卫生许可证使用期和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生产经营者均应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新证或年审.另外在实践中有个别卫生行政部门为了管理上的便利,把其辖区内无论何时申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均截止到本年度12月31日,这实际是剥夺了商家生产经营权的行为,是一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因<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每年或一年,均指自卫生行政部门签发之日起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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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救济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公布、实施以后,<食品卫生法>第50条关于执行和救济的部分规定必须作相应改变.由于对此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在执法实践中对行政强制执行表现不一.不少执法人员认为:由于<行政复议法>将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由原规定的15日改为60日,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也就只能在当事人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把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执行和救济对立起来,似乎强制执行就剥夺了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力.这种认识,影响到<食品卫生法>的施行.鉴于当前社会上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现象较为普遍,临时食品摊贩较多,人员流动频繁的实际情况,许多食品卫生监督员担忧,如果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没有快速有效的强制执行力保证,<食品卫生法>在某种意义上可能被虚置.虽然我国目前还未制定<行政强制执行法>,但已逐步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行政执行和救济方式单独加以规范.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笔者对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执行和救济提出如下见解,以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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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食品摊贩经营现状调查
目的 了解泰州市海陵区食品摊贩经营现状,为食品摊贩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自制调查表调查食品摊贩经营现状,用SPSS19.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共调查食品摊贩239家,检查项目总数2 390项,其中合格项目数为1 152项,合格率为48.2%,餐饮服务类合格率与食品流通类合格率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2.969,P>0.05).结论 泰州市海陵区食品摊贩自身管理水平较差,经营现状令人担忧,政府有关部门应各履其职,进一步加大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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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和新加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及思考
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国家的餐饮业都非常繁荣,被誉为"美食乐园". 与中国大陆相比,两地都较早地建立了一系列成熟高效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并且延用了数十年,对促进餐饮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重点介绍两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状况,以及分类检查、分级管理、餐饮违例记分、食品摊贩管理等几项监管制度,并针对完善中国大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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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食品摊贩卫生管理特点
2004年本人参加了新加坡食品卫生管理培训学习,培训期间接受了新加坡卫生部行政服务署的授课,参观访问了新加坡小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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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流动食品摊贩卫生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流动人口激增,食品流动摊贩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本文结合秀洲区63家食品流动摊贩的检查情况,对其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探讨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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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现状
近年来,随着集贸市场的日益繁荣,食品摊贩行业以其投资少,利润高,收入可观等特点,备受下岗、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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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铺小吃卫生状况调查
为了解较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山东省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我们对其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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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违规处罚案例的分析
2005年春节前,接群众举报某农贸市场一个体食品摊贩用化学药品加工鸡爪.卫生监督员立即赶赴该摊贩加工点展开调查.在该加工点现场检查发现双氧水40 kg、甲醛500ml、工业用碱1.5kg及2桶共约30kg正浸泡在水状液体中的鸡爪.卫生监督员当即制定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现场采集液泡鸡爪(连同浸泡液)送实验室进行甲醛和双氧水的定性检验,并对其加工现场及案件调查过程录像,将双氧水、甲醛、工业碱及鸡爪等异地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