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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2012年11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 10号,以下简称《决定》).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就相关问题做了解读.《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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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存在的薄弱点与对策
安全生产培训要遵循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素质教育观念;坚持依法培训,质量第一,服务基层,方便企业的方针;按照不同类别和岗位层次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培考分离的原则,抓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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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应对思路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既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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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文提出<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该文件中要求: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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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高危行业农民工首次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