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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2005年,吉林省计划生育、卫生、药监、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活动特点:①领导重视、亲自参与.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计划生育部门主动协调和沟通卫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形成了一个部门联动,协调作战的工作局面.②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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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进一步规范整治"两非"管理制度
2005年4月~6月,湖南省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简称"两非")联合执法行动.为了形成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长效机制,依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警示标志的通知>(简称<通知>)和<湖南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的设备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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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包括下述行为:一是无证行医行为;二是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四是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五是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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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非犯罪化的刑法学思考
从刑法谦抑性的视角出发,分析了胎儿性别鉴定行为是否应设定刑事犯罪的必要性、可能性、补充性,得出了将"胎儿性别鉴定"犯罪化应慎行,对大量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应做非犯罪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