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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遣送办法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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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精神病院医疗救助工作调查与分析
1 医疗救助的背景及变革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自建国初期开始,逐渐形成了由卫生、民政、公安三家共同管理的格局.民政系统精神病院主要承担“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及抚养人)”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随着社会的进步,救助制度也在经历着变革,2003年5月,我国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新疆也先后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疾病患者和特困、低保人群中的精神疾病患者,及虽有法定赡养及抚养人,但法定赡养及抚养人无抚养或赡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纳人民政精神病院的救助范围,扩大了救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