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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补充申请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首先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变更后,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的补充申请,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笔者对申报单位在报送"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补充申请时经常咨询和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和分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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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连锁经营方式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事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连锁经营方式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变更程序,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行政许可程序<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连锁经营方式>(38-2-4)进行修改,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连锁经营方式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进行重新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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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地址违规行为试析
近年来,由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重新选址建设新生产车间及开展新项目的现象日益普遍.但企业在变更生产地址过程中往往先变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再重新注册<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少企业在未重新注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这段时间进行医疗器械生产活动.针对这一违法行为,笔者结合执法实践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