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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意外”的认定与赔偿
从意外、意外事件、医疗意外的界定入手,分析医疗意外的基本属性。医疗意外医学认定的无因果性,使其目前只能依靠医学信息学进行认定,加之司法认定医疗意外的片面性,形成赔偿的困惑。如若执行国家责任的赔偿方案将是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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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法律适用
侵权之诉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以处理;违约之诉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同时也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以处理;对于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和具有商业性质的服务如餐饮、住宿等发生的纠纷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以处理.在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中,法律适用的二元制体系,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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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的责任性质和归责原则
从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意外等医疗损害的相关概念及关系入手,明确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际属于医疗事故赔偿.分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竞合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推论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应是一般侵权责任.分析医疗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非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推论出医疗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应是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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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市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效果分析
目的:探讨药品零差率背景下,常熟市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实践与成效,为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实践参考。方法通过补偿机制改革实践操作,运用比较分析法观察改革前后(2012-2015年)相关数据和指标变化。结果补偿机制改革后,常熟市公立医院运行、职工收入、患者就医负担等情况改善,2015年较2012年相比,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增长55.47%、职工福利性支出增长23.13%、住院者次均费用下降1.99%。结论常熟市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补偿职能,提高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能力,拓宽补偿渠道,并协同健全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