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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核算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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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助力资产精细化管理
2012年1月1日起,医院新财务会计制度(下称"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其中,资产清查是较难的问题.新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对不同来源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核算、折旧核算、固定资产清理及费用资本化核算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调整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提取方法和提取比例;并结合医疗保险机构的结算,设当调整了核算科目(见链接).掌握新旧衔接关键点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新制度要求将医院资产按照资金来源进行详细划分,并按新的固定资产单价标准及分类重新界定、梳理,确定应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鉴于此,医院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追溯调整,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和相关成本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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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1.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原价的备抵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医院可采取平均年限法,也可以根据医疗设备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采用更为稳健的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来进行折旧核算.通过折旧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的考核与管理,同时改变现行制度中已过预计使用年限但仍未报废固定资产继续计提修购基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