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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积金制度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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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医疗保障制度起源
新加坡曾被英国作为殖民地长达一个多世纪,在这段时期内,新加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更是无从谈起.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新加坡被日本占领了3年,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少数几家私营企业的雇员开始享有退休保障,尽管覆盖面窄,但总算为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开了先河.1955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中央公积金法》,实行强制性的、以个人储蓄为主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CPF).其初的目的是为雇员在退休后或者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