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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制的政策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公有制医院的产权是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一元化产权机构,产权分别隶属于政府主管部门,医院不具有法人产权.这种行政隶属、独资经营的公有制形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成为公有制医院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的障碍,使公立医院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难以取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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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院会计制度改革
一、投资主体不同而引发的会计科目变革目前的医院会计制度有关投资方面设有"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两个科目.在"事业基金"科目下又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等;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形成的基金."专用基金"科目用于核算主管部门拨入及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各种专用基金.核算时未能体现投资主体的来源,只适用于原有公有制形式的固有存在方式,不适应医疗机构发展的需要及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存在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应取消"事业基金"科目,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对外投资"等科目,并在"实收资本"、"对外投资"科目下设以投资主体或投资项目,以便直接明了地反映医疗机构真实的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