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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豆制品卫生现状及管理对策
1豆制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卫生现状1.1基本情况:崇安区辖8个农贸市场,共有58家豆制品经营摊位,均为个体经营户,其中70%为外地农民,57家持有销售卫生许可证,销售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58家中30家属于自产自销,28家属于代销.30家自产自销摊位中,其中10家在市南站乡扬木桥卫星豆制品集中加工场(持有卫生许可证),其余20家加工场均为家庭作坊式(无卫生许可证),主要分布于近郊各乡、镇.28家代销摊位中,4家来源于制品集中加工场,10家来源于市蔬菜公司朝阳副食品批发市场外,其余均来自于无证加工场.表明本区销售的豆制品58.7%(34/58)的来自于无证加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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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体药贩代销药品如何处罚
案例:某治疗中心与个体药贩李某达成协议,李某每月出300元的代销费,由治疗中心代为销售标示某公司生产的壮腰健肾丸,同时,在当地电台开通"××专家热线咨询",大肆进行广告宣传.该壮腰健肾丸以礼品盒包装,内有三种药品,有无名型(水蜜丸,3.5g×2袋×4盒)、助长延时型(胶囊剂,0.5g×10粒×4盒)、特效威猛型(胶囊剂,0.3g×2粒×4盒),三种药品均标示相同的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但其标示的主要成份、功能主治各异.2002年9月16日被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获.经查证,该壮腰健肾丸系恶意假冒,假冒了某公司的名称以及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经药品检验所检验,属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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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代销药品行为应规范
笔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很多医疗机构存在代销药品现象。如:我们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一种标识为"博奇"的药品,药库负责人现场未提出任何进货证明,声称该药是为某公司代销的,代药品销售完后由公司开具发票。后经查证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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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站柜台
湖北省钟祥市旧口镇春光村村头代销店里,有一位老人站柜台.她叫张菊香,生于1901年.张菊香的女儿李清玉说:"16年前,我和儿子姑娘分家,与母亲单独过活开代销店,一直到现在,我负责采购,母亲看店.儿子姑娘、孙子们给米,零花钱和看病的钱靠我们自己挣."张菊香闲不住,过去纺纱织布,一天忙到晚,不看店就洗衣烧饭,扫地种菜.她从二十多岁就喝酒,一天喝两餐,一餐喝一两多,一直喝到现在.千张、豆腐、茄子、辣椒、稀饭、干饭、面条,她样样都吃,从不择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