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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构成要件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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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患纠纷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且相对集中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较多的徐汇、卢湾和杨浦等区.2003年共受理449件,2004年494件,2005年548件.虽然医疗纠纷案件在法院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不是很大,但医疗纠纷的处理,一方面关系到患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和精神抚慰,另一方面关系到医院和医师的声誉和利益.而法院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的依据是审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达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医疗行为侵权构成要件中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一般需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才能确定,如黄浦、普陀法院对70%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鉴定,导致案件审理周期长、患方意见大.同时,处理医疗纠纷稍有不慎,可能引起患方情绪激烈,威胁医师、鉴定人员或承办法官,上访、闹访,甚至引发群体性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及和谐.上海法院近年来非常重视医患纠纷的审理,为公平、公正地审理医患纠纷案件、化解医患矛盾做了大量的工作,如配备具丰富审判调解经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项合议庭加强医疗纠纷的调研,制定审理医疗纠纷的法律解答等.但由于纠纷涉及面广,许多问题不是单靠法院所能解决的,所以医患矛盾当前仍然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