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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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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引发行政诉讼案
2001年元月3日,河南省新密市恒源造纸厂一纸诉状将新密市人事劳动局推上被告席,并将本厂职工郭建林列为第三人.诉状认为郭建林受伤主要是因为工作期间酗酒、违章操作造成的.人事劳动局认定郭建林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显属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于2000年10月10日作出的新密人劳字(2000)221号文件<关于认定新密市恒源造纸厂职工郭建林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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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死亡算不算工伤?
从厦门市集美区法院获悉,在厦门市闹得沸沸扬扬的一起离奇事故工伤认定纠纷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厦门市集美区人事劳动局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