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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主要权利实现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目的 通过对山东省潍坊市部分医院护士进行抽样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以下统称<护士条例>)规定的护士主要权利进行分析,反映护士权利现状方法 文章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结合权威统计数据,采用描述性分析和卡方检验的方法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潍坊市护士工资待遇普遍不高,同一职称不同劳动合同护士的工资水平存在差异;护士享有社会保险能够达到潍坊市社会保险平均水平,但是不同劳动合同护士享有的保险水平存在差异;护士的培训机会和晋升机会都不是很高,不同劳动合同护士在培训机会上不存在差异,都比较少,但晋升机会存在差异;护士受尊重程度普遍较低,存在歧视现象,不同劳动合同护士在医院重视程度和受到病人及家属的不尊重方面存在差异,P<0.05.护士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结论 从纠正医疗机构歧视性用工政策,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职责,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护士维权能力,进一步完善护士法4方面提出建议,确保护士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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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
每一个经历过及正在进行护理工作的护士姐妹们对护理工作的繁琐与艰辛都有一种很深很深的感受,有时候倾力而为的劳动却得不到病人以及家属的理解,幸好终国家为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2008年出台了<护士条例>,终于给护士带来一些阳光,现将浅述一下<护士条例>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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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护士的法定权利
2008年5月12日正式实施的《护士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护士在执业中享有的权利.本文将其概括为工资报酬社会保障保证权、职业防护健康权、专业职务职称获得权、学术研究培训权、患者信息资料获取权、建议监督权、急救医疗权、拒绝执行错误医嘱权等8项权利,并从医学和法学结合的层面对护士的法定权利作简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