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北京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双方合作开展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业务,是分担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医疗过失纠纷,处理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承担机制.
-
在我国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备选模式
论述了在我国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三种备选模式,即建立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方共同出资的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基金--政府既出钱,又给政策的模式,在现有商业性医疗责任保险基础上加强政府管理职能--政府不出钱,只给政策的模式;医疗风险互助金模式.同时建议发展商业性医疗责任保险作为上述模式的补充.
-
现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探讨
医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医责险")对于分散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缓解医患矛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以扬州市医责险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当前医责险制度的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从多个角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医责险制度的对策,旨在为决策者提供尝试性的改革建议.1 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1.1 内涵 医责险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被保险人在保险有限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医责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是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数量不可预见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风险转换成可支付的定额保险费,其实质是分担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医疗过失纠纷处理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承担机制,是管理医疗风险、缓解医患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工具.
-
福鼎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社会及媒体对医疗纠纷日益关注,医疗纠纷诉讼案件日趋增加,给医疗秩序和医院管理带来严重影响.医疗职业的高风险如果得不到正确处理和公正对待,会挫伤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医学领域的创新和探索,也直接或间接地损害患者的利益.因此,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的社会承担机制,已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