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献资料
所属专业:
假贝母文献资料
-
贝母类中药品种的本草考证
魏晋以前的药用贝母指假贝母.南北朝时期开始使用浙贝母,直到明代后期,假贝母和湖北贝母一直占居贝母的主要位置.明代末期,开始大量使用浙贝母和川贝母,浙贝母产于象山者称为象贝母,产于其它地区者称为土贝母,川贝母一开始就包括了伊贝母.中国药典等现代文献收载的土贝母,实为假贝母,应更名为贝母,以恢复其本来面目,亦可避免与本草著作中的土贝母(浙贝母)相混.湖北贝母可以作为浙贝母的代用品,而不应代川贝母药用.伊贝母可合并于川贝母项下,平贝母代川贝母使用则无本草文献依据.
-
土贝母的药理作用研究进展
土贝母(假贝母、土贝、大贝母)来源于葫芦科假贝母属植物假贝母Babostemma paniculatum(maxim)Franquet的地下块茎.性微寒、味苦、能消肿.曾用于颈淋巴腺结核未破的痈肿[1].近20多年来药理研究证明此药材有较强的抗炎、抗病毒及抗癌活性,且在抗癌机理方面已渐有所突破.在开发应用方面巳引体广泛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