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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阶段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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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风险沟通的发展与经验
威廉·莱斯(William Leiss)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风险沟通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强调政府和社会机构的风险沟通责任,即初的线性传播方式,要求传播者必须准确及时地提供风险信息,实际上将风险沟通的双方变为了主客体两方.第二阶段是强调关注公众需求阶段,要求政府和社会机构必须改变以往对沟通的认识,注重信息来源的可信性、清晰度、有效地利用渠道,并且首先关注公众的需求和对现实的认知.第三阶段是强调沟通双方的对话与参与,风险沟通考虑各方参与者的能动性,各方均为主体.通过对话和参与使沟通的关键点“信任”得以实现[1].中国的风险沟通起步较晚,但近10年实现了快速发展,已从第一阶段步入第二阶段,并且呈现了第三阶段的某些特点.本文将以3个阶段为框架,探讨中国的风险沟通的进展与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