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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及其在天津市的使用情况分析
目的::掌握国家常用低价药清单基本情况及其在天津市的使用情况,为后续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决策参考。方法:采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低价药清单”、按照是否独家品种、治疗领域等分类原则,对常用低价药清单进行分析。利用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库,分析2008—2011年天津市低价药品使用情况。结果:低价药清单涵盖了西药19个治疗类别、中成药8个治疗类别。以通用名计,低价药清单与基本药物目录重合度为54.1%,全部来源于医保目录。低价药清单中独家品种41个,独家品种剂型149个。2008—2011年天津市低价西药费用占西药总费用平均比例为4.7%,低价中成药费用占中成药总费用比例为11.0%,并且均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低价药清单中基本药物、独家品种剂型费用占比逐年增加,独家品种费用占比逐年下降。结论:低价药清单中独家品种和独家品种剂型较多,应密切关注这些品种的价格变化趋势。天津市三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低价药费用占比较低。建议:应尽快落实医疗机构常用短缺低价药品报告制度,推进医保总额预算制度,促进低价药品的使用,并不断提高零售药店销售低价药品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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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采购政策衔接分析
目的::为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采购政策之间的衔接提供实证依据。方法:基于交易费用理论提出分析思路,通过分析各省低价药品相关政策文件的内容发现省与省之间在政策衔接方面的差异。结果:低价药品清单与基本药物目录相比,公布程序不规范,进入与退出缺少制度控制;65%以上的省份对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但是仅有25%的省份坚持了经济技术标评审;60%的省没有和基本药物采购、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建立关联;60%的省份没有规定低价药品配送政策,80%的省份没有规定低价药品回款政策;32%的省份有意识将低价药品和医疗保险目录建立关联,但是没有省份规定低价药品的报销政策。结论:两种政策在目录或清单的颁布程序、进入和退出机制、招标、采购和使用、配送和回款以及报销等政策方面均存在不衔接,这种不衔接导致药品市场的碎片化、竞争的复杂化、参与主体的交易费用增加,为解决低价药品短缺问题带来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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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价药品目录的品种及价格分析
目的::分析低价药品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方法:检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网站,收集低价药品清单中相关药品说明书;计算全国各省2009年1月—2014年8月不同企业品种中标价格对应的高日均药品费用、低日均药品费用等指标。结果:(1)低价药品清单中包含533种通用名药品,和基本药物品种的重合率为51.59%;97.56%的低价药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中标价格对应的高日均药品费用和低日均药品费用的差值为0.01元~30.96元;89.1%的西药品种剂型低于限价标准。(3)不同低价药品生产企业中标价的日均药品费用差为0.01元~19.35元;92.13%的中成药品种低于限价标准。讨论:低价药品清单纳入品种缺乏严谨论证;低价药品定价的合理性和效果尚需验证;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政策与其他政策的衔接仍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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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价药品可及性现状分析:来自全国24个省/市的实证研究
目的:分析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实施以来低价药品可及性的现状.方法:利用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供的全国24个省/市数据,从低价药品总体情况、可获得性、可负担性三方面分析低价药品可及性现状,并分析影响可及性的因素.结果:虽然低价药品政策在临床的认知度不高,但低价药品的可及性很高.在可获得性方面,只是部分低价药品在个别省份、地区和医疗机构出现短时间、小范围、间歇式的断供和紧缺,并未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断货甚至消失;在可负担性方面,虽然低价药品政策实施后低价药品价格普遍上涨,但其仍然是可负担的,造成部分药品供应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低价药品价格低、限价交易等价格因素,以及原材料短缺(垄断)、部分药品市场需求小等供需因素.结论:政府要强化医疗机构对低价药品政策认知度,激励低价药品在临床领域的应用.同时,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避免药价虚低或虚高;完善低价药品采购制度,合理确定低价药品挂网采购中入围企业数量和标准;加强对低价药品供应链环节的综合监管,建立覆盖供应链体系的沟通机制,以保障低价药品的有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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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低价药品价格改革对医药行业的影响研究
目的:分析低价药品价格改革给医药行业带来的影响.方法: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相结合,以波特的五力模型为理论基础,以李克特量表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结果与结论:低价药品价格改革政策从市场的新进入者、替代品、买方的议价能力、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行业内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5个方面对医药行业带来了有利的影响,能够促进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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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视角下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政策
随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破解常用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问题,常用低价药品亦渐明朗。本文从理论角度分析我国常用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政策对药品供应链上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及患者的影响;结合实践,通过文献分析法借鉴美国缓解药品短缺的做法,初步探讨完善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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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品外用制剂的日均费用衡量方法
通过引入指尖单位和体表面积的概念来辅助计算外用制剂的日均使用剂量,从而确定外用制剂的日均费用,判断该种外用制剂是否可以纳入到低价药品的范围,为我国低价药品的日均费用衡量方法的完善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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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甲硝唑供应现状及应对方法初探
目的 以甲硝唑药物为例,从低价药的供应现状出发,在政府政策、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及消费者等方面作初步的探索与分析,寻求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从而解决当下低价药供应存在的一些问题.方法 通过文献查阅、问卷调查、访谈进行了解.结果 低价药摇身一变成为高价药、部分低价药被同疗效的高价药或者进口药取代、部分药厂不生产或者少生产低价药、消费者对低价药政策不够了解等问题,造成了市场上存在部分低价药供应不足.结论 对于低价药的供应现状,在国家政府政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销售企业和药品消费者等主体方面均应有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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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高零售限价对我院低价药品可及性的影响
目的:探讨取消高零售限价对医院低价药品可及性的影响。方法:从医院管理系统中提取低价药品价格调整的相关数据,对比调价前后药品供应变化情况,总结取消高零售限价对我院低价药品可及性的影响。结果:我院有19种低价药品进行了价格调整,均为上调,调价次数为1~4次,日均费用上调金额为0.06~2.51元,上调比例为11%~309%。16个品种订单配送率升高,升高比例为2%~100%;1个品种订单配送率降低,降低比例为32%;2个品种配送率不变。结论:取消高零售限价对我院低价药品可及性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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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政策比较研究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低价药品采购政策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各省药品招标采购中心、各省卫计委官网收集28个省市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政策文件,并根据研究目的,对部分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结果:71%的省市低价药品的挂网模式为直接挂网采购,21%的省市实行挂网采购结合经济技术标评审的模式,少数省市在双信封评审后直接挂网;低价药品企业或产品入围规则方面,60%的省市在资质审核合格后直接挂网,20%的省市根据经济技术标得分和申报企业的数量决定后的挂网数量,个别省市根据经济技术标得分或商务标综合得分决定挂网数量;限价方面,88%的省市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均费用标准为限价依据,8%的省市以本省或其他几个省市平均中标价为参考价进行限价,仅有浙江一省以本省或其他几个省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低中标价为参考价进行限价.结论:我国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政策在解决低价药品短缺的同时,应保证药品的质量;低价药品企业或产品入围规则的制定应确保药品供应和可负担性双重目标的实现;低价药品限价应坚持日均费用标准,但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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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低价药品价格改革对低价药品生产企业的影响研究
2014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三份低价药品价格改革的政策文件,拉开了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控的主动性变革.此次变革将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尤其对于低价药品生产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文章针对广东和江苏两个省份的生产企业进行问卷调研,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因子分析方法来探讨低价药品价格改革政策对低价药品生产企业的影响,并总结提出政策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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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院药品供应存在问题与思考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以来,关于药品的改革一直在深入进行,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是医改的重要目标,药品供应是其关键环节,它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关系到临床的用药安全.本文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现阶段我院药品供应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