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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事故所致北京地区放射性污染的监测与分析
目的 调查日本福岛核事故所致北京地区的放射性污染情况,为政府制订及时有效的防控策略和处理机制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方法 启动核应急监测体系,按照相应的监测规程和技术规范,对北京地区的空气、雨水、地表水和蔬菜的放射性污染水平进行了监测.结果 北京地区大气存在明显放射性污染的时期主要集中在事故后的15~41 d,131I放射性浓度在事故后22 d达到高值,为5.89 mBq/m3,137Cs和134Cs的放射性浓度于事故后20 d形成了明显的高峰区,均低于131I峰值1个数量级以上;潮白河水总B放射性水平为0.314~0.602 Bq/L.结论 日本福岛核事故所致北京地区的放射性污染尚未对本地区居民产生明显的健康影响,但还需对核事故造成污染的远期情况进行持续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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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事故对辽宁省局部地区环境放射性水平的影响
目的 评价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对辽宁省局部地区环境放射性水平的影响程度.方法 对大气气溶胶、沉降灰、饮用水、蔬菜、牛奶、海产品进行γ核素的能谱测量和总放射性分析;对人工裂变核素131I、134Cs和137Cs等放射性水平进行应急监测.结果 核事故发生20 d后,在大气中陆续监测到了人工核素131I以及134Cs、137Cs,高浓度分别为4.6 ×10-3、2.9 ×10-4和4.2×10-4Bq/m3,并分别持续存在25、4和6d.沈阳采集的蔬菜、牛奶、饮用水以及丹东产的海产品中未发现人工核素.结论 日本核事故对辽宁省大气造成了轻度污染,但未对蔬菜、牛奶及饮用水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