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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药品广告监管模式的几点建议
有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广告经营额约1238亿元,其中药品广告经营额为122.39亿元,约占10%[1];而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5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的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2].前者说明了药品广告在我国广告产业以及国家税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存在着相当大的市场需求;后者则反映出我国药品广告虚假违法问题严重,有着治理整顿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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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的温床
虽然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来规范药品广告市场,但是,违法药品广告依旧猖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一季度通过组织监测10家地市级电视台和92份报纸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就发现了7 885份违法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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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广告监管模式探讨
在讨论我国药品广告监管模式之前,我们先看两组数据:2005年中国广告经营额约在1238亿元,药品广告经营额为122.39亿元,处在第二位置,约为10%;而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为"SFDA")2005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因虚假药品广告的误导,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用药不当.前者说明了药品广告在我国广告产业以及国家税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存在着相当大的市场需求;后者则反映出我国药品广告虚假违法问题严重,有着治理整顿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