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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面颈部巨大淋巴血管瘤患儿的围手术期护理
淋巴血管瘤(脉管瘤)包括来源于血管或淋巴管的良性肿瘤和先天性畸形.此瘤多发于口腔颌面部和颈部的皮肤、黏膜、皮下、肌肉间.多数在婴儿期即出现,以后随身体的长大而增大,可使面颈部畸形、功能障碍.血管瘤或淋巴瘤一般为单发,有时2种肿瘤可混合发生[1].我科于2004年8月收治了1例,该患儿经手术切除右面、颈部巨大淋巴血管瘤,达到Ⅰ期治疗目的,痊愈出院,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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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的致癌机制
流行病学研究证明由于环境,职业和治疗性原因使人类长期暴露于砷及其化合物,皮肤、膀胱及呼吸系统等部位的肿瘤发病率明显增高[1].在我国大陆部分地区、台湾、孟加拉、中美和南美洲的居民,长期饮用高砷(5μg/L)水,皮肤损伤和皮肤癌,膀胱癌发病率很高,皮肤癌可以发生在身体暴露和非暴露于阳光的部位.病理形态上是鳞癌和基底细胞癌,或者两类混合发生,并在棘细胞内发现大小不等的黑素颗粒[2].若经呼吸道途径吸入砷,机体易发生肺癌[3].1973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首次评估了砷及其化合物的可能致癌作用,认为"大量暴露于含无机砷的药物,饮用高砷水及职业性接触,可能与皮肤癌高发有关".然而试图在动物实验中证实砷的致癌作用一直没有取得确切的结果.在1979年IARC根据由于生活性摄入,职业暴露或者医疗性应用而长期接触者的结果,把砷及某些砷化合物归类为1类致癌剂,即人类致癌剂.1980年IARC根据再次评估的结果,确认砷及其化合物是人类肺癌发生的一个原因.后,于1987年IARC根据从动物致癌实验得到的"有限证据",支持砷是一种人类致癌剂,其致癌强度可与烟草和家居中的氡相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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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的致癌机理研究综述
流行病学研究证明由于环境,职业和治疗性原因使人类长期暴露于砷及其化合物,皮肤,膀胱及呼吸系统等部位的肿瘤发病率明显增高[1].在我国大陆部分地区,台湾,孟加拉,中和南美洲的居民,长期饮用高砷(5μg/mg)水,皮肤损伤和皮肤癌,膀胱癌发病率很高,皮肤癌可以发生在身体暴露和非暴露于阳光的部位.病理形态上是鳞癌和基底细胞癌,或者两类混合发生[2-3].若经呼吸道途径吸入砷,机体易发生肺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