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献资料
所属专业:
再修改文献资料
-
中国的精神卫生法曙光初现
中国的精神卫生法在1985年卫生部指定四川省卫生厅协同湖南省卫生厅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以来,经历了20余年的漫长岁月终于快要走到立法的尽头,这一次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修改后[1],将送到人大常委会审议、再修改,然后通过,并颁布、实施.从1985年到1999年草案曾经过反复征求意见、讨论,共修改10稿.
-
《直销管理条例》通过审议多层次模式未能解禁
直销立法的出台在外界的多种猜测中,经过长达2年的反复开会讨论、修改、听取意见、再修改的平衡过程后,终于在2005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直销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这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直销业从此将在法律上被政府正式认可,直销模式也因此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