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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期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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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营医院税收策划的探讨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主要是指民营医院,当然还有一些诊所)要照章纳税,但同时给予3年的免税照顾.随着免税期的结束,一些民营医院已进入征税期.民营医院除了比公立医院少获得财政8%~10%左右的补贴外,还要承担8%左右的税收(仅指营业税和所得税),加上其他一些税费,已达到单位利润率水平的10%左右.因此,民营医院进行税收策划显得格外重要,而财务人员在这其中起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