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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观念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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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院药学面临的若干问题(Ⅲ)--《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带来的机遇
5<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带来的机遇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1日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是建国以来对医院药学部门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它对医院药学的发展、药学部门工作的转型、药师观念和职能的转变,将起极其重要的作用.对加快我国医院药学和儿科药学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应积极学习,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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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体会和建议
2002年1月21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在新的医疗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走向了一个新阶段.<暂行规定>对医院药学的发展、药学部门工作的转型、药师观念和职能的转变,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1].<暂行规定>与卫生部1989年3月颁布的<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相比较,有巨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通过对<暂行规定>的深入学习,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