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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关于参考文献的要求
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5年内为宜)主要文献为宜。尽量避免引用摘要或综述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按 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将文献类型标识置于书名或论文题之后(专著-M,期刊-J,论文集-C,报纸-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文献类型未明者用 Z)。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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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关于参考文献的要求
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5年内为宜)主要文献为宜。尽量避免引用摘要或综述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将文献类型标识置于书名或论文题之后(专著-M,期刊-J,论文集-C,报纸-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文献类型未明者用Z)。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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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小常识
参考文献的著录一般采用顺序编码制,文献序号按文中出现的顺序依次编写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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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
参考文献是对期刊论文引文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本刊采用CAJ-CD技术规范〔新出音(1999)17号〕推荐的顺序编码制格式著录,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J—期刊文章,M—专著,C—会议论文集,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Z—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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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引用格式
参考文献不论引用几条,一律于文后列参考文献表(顺序编码制),只有1条时,序号写为1。参考文献中的作者按姓前名
后书写,3名及以下者全部列出,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ざじ”(日文),“et al”(拉丁语系),“цдр”(俄文)。参考文献务以亲自阅读的近年文献为主(论著一般8~10条,综述15条左右),参考的编号按照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排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注明,并按引用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文献务请与原著核对准确无误。日文汉字请按其原文书写,切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西文杂志名称的缩写按《Index Medicus》。西文应打字,不要缩写点。格式如下: -
本刊关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的要求
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