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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药对症功效的认识
功效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对中药治疗和保健作用进行的概括和总结.按照药性及临床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对因功效、对症功效、对证功效及养生保健功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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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对症功效的研究思路初探
中药的对症功效是指中药消除或缓解患者痛苦症状或临床体征的作用.对症功效的大特征是药物作用对应的是某种症状或体征.它摆脱了中药的药性特征,是药物本身所含有的特殊化学成分对机体某一症状(体征)的调节作用.从金元代起,中药药性学开始兴起,主要表现在经典的升降浮沉、归经、脏腑苦欲补泻理论得以系统化,利用气化、运气和阴阳五行学说,建立了法象药理模式.至此,中药学由经验用药正式向理论用药迈进.反映在临床遣药组方上,越来越注重药物的药性以及对因、对证、对病功效.笔者认为对症功效与对证、对因、对病功效既有联系,但又具相对独立性.应加强对症作用中药的系统研究,为临床更准确、更有效选择药物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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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药功效的结构及其表述
中药的功效表述历来存在着相当混乱的现象,中药功效表述的缺乏规范性严重影响中药的临床及实验研究.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中药功效的结构及其属性认识不清造成的,为此提出建议:从对证功效、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三个方面对中药功效加以归纳、表述,并规范之.文中就对证功效、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的含义及其意义,以及在划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都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叙述.同时认为只有对中药功效进行这种结构划分,才有利于中药临床和实验研究,才真正赋予临床中药学继承与发展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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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药临床功效分类
试从四个方面对中药功效进行了论述,认为"对证功效”是中药功效的核心,在中药诸多功效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均从属于"对证功效”,是"对证功效”的补充和完善.三者构成了中药功效体系的基本框架;"配伍功效”是指药物配伍应用后所产生的新的功效,它属于方剂学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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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功效层次划分
近年来,为了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工作者运用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如生物化学、分子学、流行病学、模糊数学等对中医药进行深层次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