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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生在儿童保护、健康立法和执法工作中的作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发布以来,我国的母婴保健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进一步降低,人口素质有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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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发布报告称:农村留守儿童达6000多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近日发布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全国儿童的21.88%。
《报告》建议,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过于笼统、不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现有相关法律制度,强化和支持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教养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除了对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支持外,应通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关爱基金、多渠道开展社会筹资等方式,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中专职人员队伍、阵地建设、专项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项经费的落实。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 -
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的探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卫生部、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评分标准>等文件.以这些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我市多次修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细则,逐步探索出一套比较完善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方法,加强了全市托幼卫生保健的管理与业务指导,对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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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现状堪忧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 -
“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现状堪忧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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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控烟协会在控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自1979年以来,国家及有关部委相继颁布有关控烟的法令、法规,如<烟草专卖法>、<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吸烟>等,在这些法规中,对有关控烟问题都作了相应的规定.湖北省吸烟与健康协会本着组织协调全省的控烟工作,发挥协会在宣传烟草危害、减少吸烟相关疾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