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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测定碘盐碘含量的质控方法改进研究
目的 建立一种能确保仲裁法测定碘盐碘含量准确性的质控方法.方法 通过控制NaClO浓度范围,利用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控制样品溶液中的NaClO残留,并测定质控样碘含量,来对碘盐碘含量测定结果进行质控.结果 应用改进后的质控方法能有效控制NaClO浓度在0.35%~2.48%之间;利用DPD能有效控制样品溶液中NaClO的大残留量为2×1O-9 mol/L;既能对碘盐碘含量测定结果进行有效的质控,又能准确地判定引起测定值异常的原因.结论 该方法既方便、快捷和实用,又能保证碘盐碘含量测定结果的准确性,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质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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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的主要法理及对修正我国仲裁法的建议
关键词: 仲裁法 -
谈谈我国医疗纠纷的仲裁机制
学术界关于我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研究,今年来已成为理论热点,医疗纠纷的仲裁制度已经提上日程.现在的问题是究竟采用何种制度来构建我国的医疗纠纷仲裁机制,对此,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纵观我国学术界关于医疗纠纷仲裁机制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点,就是倡导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仲裁机构.更有学者提出应当出台<医事仲裁法>,以确立医事仲裁的基本制度,对此笔者持保留态度.笔者认为建立我国的医疗纠纷仲裁机制无需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仲裁机构,增加国家和人民的负担,只需在现行<仲裁法>既定的制度下予以完善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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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与国标法对川盐中碘含量的测定结果分析
目的 为了准确的测定川盐中碘的含量,比较仲裁法和国标法测定川盐碘含量和测定碘酸钾标准物质中碘含量结果的差异.方法 分别用仲裁法和国标法对抽取的288个样品及标准物质进行测定.结果 288个样品的碘含量国标法和仲裁法测定结果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碘酸钾标准物质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在食盐碘的测定中,对川盐的测定应用仲裁法能准确反映碘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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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第2条并没有以民事责任方式为标准来衡量纠纷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意图.人身侵权属于一种债,债权属于财产权,因而,人身侵权纠纷属于财产权益纠纷.按照现行<仲裁法>的规定,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具有可仲裁性,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