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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法的法律关系
笔者论述了公共卫生法的法律关系,旨在使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对卫生管理相对人遵守或履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采取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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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研讨会暨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隆重举行
2013年7月6~7日,现代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研讨会暨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图书馆四楼会议厅拉开帷幕。会议由黑龙江省卫生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和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会长单宝臣,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倪正茂,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会长李慧,黑龙江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医科大学副校长曹德品教授,黑龙江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尹梅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泸州医学院等全国21所高校和有关科研院所的6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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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综述
2015年10月17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和四川医科大学共同主办,《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四川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在四川泸州隆重召开。来自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西省、吉林省、福建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8个省市的45个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共计9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共收到参会论文6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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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与法律及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将于10月在四川医科大学举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国医学伦理学与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四川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与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拟于2015年10月16日至18日在四川医科大学联合举行“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与法律及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