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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建立城乡医疗保障对接机制
2003年10月28日,顺义区委、区政府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顺义区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和<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推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以农村居民整体健康素质的明显改善和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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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对接的难点分析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是是我国目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相辅相成,不可相互替代的两种制度.然而实际运行中,由于两者的制度设计不同,两种制度的医疗保障对象、补偿服务难对接上,管理机制难协调统一.只有明确两种制度对接中的难点所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能实现两种制度的无缝对接,真正降低农民疾病经济风险,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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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接
随着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推进,结合运行是二者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制度解析的角度看,制度目标的一致性、制度功能的有限性和制度参与者的耦合性使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接成为可能,而制度效益大化的要求则赋予其对接的必要性.但二者对接必须在一定原则的指导下,克服差异性所致的制度冲突,科学合理地进行制度实体层面和管理服务层面的设计.
关键词: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制度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