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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性--对相关法律法规如何正确适用的商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无证生产经营,应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论处:(一)擅自超越或者变更卫生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二)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的.浙江省某地区卫生局于1998年6月对一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按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予以取缔.因案情比较特殊,现就上述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提出一些看法,与同行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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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取缔在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中的适用范围及执行
《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中的取缔是与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对应的一种行政处罚,按现有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无强制执行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短期限为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后,很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等危害,应在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立即采取行政控制措施,直至执行。作者建议对《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进行修改或在制订《卫生法》时,对取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等时效性较强的行政处罚做出特殊规定,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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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探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的需求、健康观念不断增强.同时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无证生产经营、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十分猖獗,且十分隐蔽和分散,手段方法狡诈.公共卫生执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和规范群众举报投诉受理,重视社会监督是新时期搞好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个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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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现状分析
温岭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下辖16个镇、街道,常住人口115万,流动人口38万.2001年,我市按全国的统一部署,实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经过几年的努力,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工作得到一定加强.但是农村基层无专门机构人员来实施监管,农村的食品无证生产经营、职业危害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化工物质、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现象缺乏有效监管监督,存在监督盲区,成为农村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对我市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进行调查,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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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一、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强化执法监察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制,通过不间断的检查,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违规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试生产(运行)及停产检修期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督促试生产和停产检修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的作业方案、规程,做好审批、现场监护及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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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无证生产经营膨化食品案处理的启示
由于近3年全国各地执法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活动,一些触角敏锐的不法商贩为了逃避打击,将伪劣食品生产转入"地下",其特点是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差,生产地点更加隐蔽,只要稍有一点点风声,即刻在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2003年4月3日和4月7日,贵州省公共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贵阳市乌当区野鸭乡金鸭塘家庄和彭家湾菜场,各有1家利用陈化米非法生产销售五颜六色膨化小食品的"地下"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