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立
原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对推动我国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传播伦理理念、开展重大医学伦理问题研究、组织伦理学培训交流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满足新形势下卫生计生工作和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对医学伦理管理的要求,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决定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
广告准新规的潜在影响
9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正在酝酿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拟禁止非处方药(OTC)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如果这一政策真正落地,那么网络广告市场(包括门户网站、视频网站、医疗健康网站和客户端等)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医疗服务类行业在网络广告市场的投放现状及特点.
-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亟待修订和完善
目的:为《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修订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法,分析《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结果与结论:现有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药品广告的审核需要,不利于广告的监督管理,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修订和完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势在必行.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9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我局对我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8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39条,涉及产品40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3年9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3年9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广告的共计161条,涉及产品6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6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6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2条,涉及产品78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
公告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3年8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3年8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广告的共计158条,涉及产品6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血糖仪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指南(2009版)的通知
北京市各血糖仪生产、经营企业及广告申请单位,北京医药行业协会: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65号)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40号)的要求,我局对<北京市血糖仪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指南 (2008版)>(以下简称2008版)进行修订,完成<北京市血糖仪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指南(2009版)>,现予以发布.2008版同时作废.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7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7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72条,涉及产品66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
北京市血糖仪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指南
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24号)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令第23号)的要求,并结合血糖仪产品的特点,制定本审查指南.
-
首轮博弈之后的思考——细究OTC广告禁令的是是非非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刚几天,就迅速引来众多非处方药(以下简称OTC)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一片质疑之声,双方的争论点就在于"修订稿"提出了"所有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必须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也就是计划禁止OTC在大众媒体做广告.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3年12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3年12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刊播2次及以上的广告共计168条,涉及产品48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2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27条,涉及产品73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5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5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3条,涉及产品99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1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1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且刊播2次及以上的广告共计79条次,涉及产品25个品种,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8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我局对我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8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79条,涉及产品54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3年10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3年10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广告的共计194条,涉及产品84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3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3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52条,涉及产品116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4年4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2014年4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1条,涉及产品129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
现场会:规范伦理审查行为的有效途径——兼论伦理委员会责任、义务的实现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为落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下简称<伦理审查办法>),曾在天津召开了"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现场会",现场会起到了推动天津和有关省市伦理委员会建设的作用,来自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学者和管理人员现场观摩并参与了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在伦理审查现场,与会人员结合3个项目的审查,比较深入地交流、讨论了伦理审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称赞现场会开得好.有人说,从规范的、公开的伦理审查看到了伦理委员会的责任,感受到了伦理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心,笔者认为这说到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