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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心理解密
家庭暴力俗称“家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施暴者以男性居多,受害人多为妇女、儿童和老人.受诸如“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社会习俗的影响,家暴问题常具隐蔽性.然而,鉴于它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危害与影响与日俱增,才有了上述针对它的单独立法.下面,我们特别针对夫妻间的家暴问题,从心理学角度剖析其可能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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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心理根源
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今年3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暴力范畴,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为何人们会在婚姻中使用暴力?其实,它不仅仅是个行为问题,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心理根源.对待家暴行为,除绳之以法外还需加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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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Say No
让爱回家家暴一直以来都是破坏婚姻的毒瘤.它不是个例,确确实实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就连我们熟悉的几位女明星也曾受到过家暴而备受社会关注.为应对家暴的恶性,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家暴范围,即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纳入其中,合租室友或同居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均属家暴,都可能违法.就像上述案例中,虽然两人还没有结婚仅是同居关系,但男友殴打晓丽的行为仍属于家暴,已经构成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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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二次审议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在北京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