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医疗单位制剂有关问题的探讨
日前,通过对北京市部分医疗机构制剂情况的调研,并结合目前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审批的现状,提出有关问题并讨论如下.
-
规范制剂申报程序加强制剂监督管理--解读《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6月颁布了<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8月1日起施行,这对规范我国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与审批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四个附件,分别就制剂申报审批、调剂使用、补充申请与再注册、监督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附件中明确了制剂注册、调剂使用、再注册的申报资料的项目和要求.为便于正确理解和执行该办法,现结合北京市制剂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其主要内容与要求介绍如下.
-
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开发现状
为了保证天津市保健食品的申报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增加产品的种类,提高科技含量,并统一类别标准,我们对1996年至2000年天津市申报的所有保健食品资料进行了研究分析.
-
CFDA: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被提前叫停,未来冬虫夏草进入保健食品须统一报批。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停止执行,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
提防运送中的『危险品』
汽车在运输危险物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驾驶规定,按程序办事.汽车运输危险物品,只限于<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内列装的品名,未列载的危险物品,需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承运.危险物品包装容器的材料、封口、加固以及每件大重量都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每件包装应有包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