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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文件国发[2000]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而又讲求实效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以下简称打假联合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部分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为: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有些地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地制假售假问题越来越突出;有些地区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手段抗拒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打假任务的事件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侵犯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同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还严重腐蚀干部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败坏社会风气。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既是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依法整顿、规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国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需要。我们一定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000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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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卫机发(20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精神,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我部决定,近期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现紧急部署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近年,由于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引起的健康伤害案件屡有发生,对人民健康危害极大。 1.工业用油假冒食用油已引起多起食物中毒事件。1998年初,浙江省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含“饼干喷涂专用油”饼干引起的数百人食物中毒事件;1999年8月,广东省肇庆市发生因食用“搀假食用油”引起的681人食物中毒;2000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等地部分消费者食用含“饼干喷涂油”生产饼干造成食物中毒;2000年4月,江苏省一幼儿园44名儿童因食用含“工业油”的饼干造成食物中毒,该“工业油”是河南新乡亚太油脂有限公司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的。卫生部二000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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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中应移交刑事案件的界定及不移交的处理
近年来,各地生产、销售的伪劣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着人体健康,甚至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可能由于对本应作刑事案件处理而未移交的案件,仅作行政处罚了事,甚至不处罚,打击不力;以及行为者认定违法犯罪所付出的代价越低于诱人的利润所致.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之时,为加大打击力度,杜绝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甚至致人死亡的案件频繁发生,现对应移交作刑事案件处理的生产、销售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及不移交的处理论述如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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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药的火试法鉴别
假冒伪劣商品目前正冲击整个商品市场,中药的市场也不例外.由于中药这种特殊商品,直接的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鉴别中药的真伪优劣多么的重要.笔者从事十几年的药品调配、制剂、鉴定工作,从中积累些鉴别中药的经验和方法.下面就20种中药的火试法鉴别加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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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打击"假感冒"
每年的3月15日,我们都会把目光定格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上,假烟、假酒、假药等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商品被频频曝光,取缔销毁,为保障健康的生活构起了一道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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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进口食品、化妆品现状调查分析及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定,做好进口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湖北局)近日对武汉市的各大商场、超市、专卖店、美容院等七十余家进行了调查,现把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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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再亮红灯国家六部门重拳治药市
[本刊讯]为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大整顿药品市场的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由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已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监察等部门要追根溯源,把制售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彻底查清,消除制售假劣药品的根源,坚决惩治不法分子和违纪人员,特别是要依法从快、从重惩治制售假劣药品、构成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支持优秀企业相结合,健全药品质量监督体系和检查制度,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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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面对市场经济的困惑
随着商品经济的风涌而至,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民众健康到空前威胁,法律有尊严在失落,执法者的高尚的失落,从业者在失落的诚信中失落,面对这此卫生监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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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阵"山寨"只有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山寨"这个词本身有江湖、草根、模仿等含义,现在被套用在市场中.如果像"山寨熊猫"那样雷雷人、搞搞笑,或者数码高人自己组装个电脑、手机,仿仿名牌,不出售、不经营、自娱自乐,也没什么可非议的.可现在的"山寨"产品有些变味了,我理解现在的"山寨"现象就是仿制,把大品牌的商品拿来模仿,外观看起来没什么区别,但价格极其低廉,质量也没法保证--这不就是原来人人喊打的"假冒伪劣商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