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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与改进对策
2002年9月1日,卫生部颁发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发了有关护理病历书写总原则.同时护理病历随医疗病历在病案室得到长期保存,是允许复印的内容;2004年我院为争创"三甲"查找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我有幸被抽调查找病历,因此,也获得了第一手资料,而且现在举证倒置,记录不确切,就可引起医疗纠纷,为了提高护士书写护理病历的能力,减少病历缺陷引起的纠纷,下面主要谈一谈护理记录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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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保证诊断治疗量值准确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高精尖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医学领域.尤其体现在医院使用的各种诊断治疗设备中.这些医疗设备在医院的诊断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它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日趋显著.而且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以后,医院要承担举证倒置责任.因此,保证各种诊断治疗设备量值的准确是十分重要的.也就是我们现在经常强调的质量控制问题.笔者以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应从设备的采购,设备的使用和设备的维修三个方面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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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适应医疗举证倒置加强医疗耗材管理
2002年4月1日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此规定首次将医疗纠纷行为引起的侵权之诉,纳入举证责任倒置范畴.规定明确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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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例食管癌的内镜诊断谈举证倒置的难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侵权的诉讼实施"举证责任倒置",从2例"食管癌"的内镜诊断纠纷探讨了医院"举证"的难题,包括医院方面如何举证患者的身份,电子资料被采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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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倒置形势下书写护理文件的几个关键因素
护理文件是护士对病人病情变化的观察和实施护理的原始文字记录,是医疗护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护理事故及纠纷中重要举证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医疗行为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倒置意味着护理文件书写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更加要求护理文件书写的严格性.完善的护理文件书写,不仅为举证提供依据,还能为护士提供自我保护.现将书写好护理文件的几个关键因素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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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举证倒置与护理文书
在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无医疗过错.在护理方面,护士要证明发生的护理行为合法,护理文书是其主要依据.因此,笔者认为正确认识护理文书在举证倒置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病历书写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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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举证倒置——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对患者和医院来说,医疗纠纷原本是一笔很难算得清楚的糊涂账,由此引发的医患之间暴力事件也屡屡见诸报端.2002年4月1日,高法出台了《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规定共有83条,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其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短短的几行文字,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赢得患者一片欢呼之声--新规定合情合理,使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和医院处在更加平等的位置上,更有利于保护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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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疗事故案件举证倒置看制度设计中的利益权衡
一、立法不是万能的近的550万天价医疗费案件使中国医疗制度改革问题再次强烈吸引了人们视线.医疗体制改革是一个关系到干家万户,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包括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人们普遍认为,这是我国当前医疗法制不健全,没有相关立法或立法存在缺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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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复印情况分析
病案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医疗保险、医疗纠纷、疾病伤残鉴定等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依据.随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病案信息资源的不断开发,病案信息资料的可利用性及不可代替的法律作用迅速突显出来.为促使病案信息资料的合理利用,加强病案管理工作,更准确的掌握病案信息资料利用情况,以下就"病历公开""举证倒置"等针对医疗机构的政策、法规的逐步实施后,我院近两年病案复印情况进行了简略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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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病案借阅管理顺应举证倒置实践
随着新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实践,病案借阅管理中的遗留问题有违目前的形势要求,针对以往借阅管理中出现的借阅权限不清、逾期归还甚至病案丢失的缺陷,我院重新修订了<病案借阅规定>,严明了处罚措施,规范和强化了病案借阅的管理工作,目前已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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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科观察病历现状与举证倒置的探讨
目前医疗机构的部分综合医院,特别是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中的儿科均以门诊和一日观察病房为主,而各医院观察记录的项目、方式、内容都不规范.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科简称<条例>)和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儿科作为临床医学的重要部分之一,有必要对现有的一些不利于医疗诉讼的做法和习惯做相应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文书的书写,完善医院制度的建立.这不仅可以规范我们的医疗行为,同时也可使我们在医疗诉讼中摆脱被动不利的局面.笔者就从举证倒置的角度谈一下有关儿科"一日病房"观察病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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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认识和对策
阐述了由于医学领域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医疗技术发展存在局限性;患者方不配合诊治,医患关系脱离后,中间过程难以查证;患者方隐瞒病史或已方过错的事实等原因,医院在医事诉讼案中承担"举证倒置"责任,将面临较大难度.提出了在此情况下,医院应采取加强法制知识的学习,遵循"循证医学",记录和保存详尽的病案资料及无过错举证资料,以制度和常规作为医疗行为准则,加强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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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诉讼证据"协力义务"取代"举证倒置"之探讨
医疗举证责任倒置设置是基于医方的信息优势,而医学是一门不确定的科学,医疗合同、医疗内容、经验法则都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单一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纠正医患双方举证能力不平衡的同时,却造成了责任分配与风险负担的不平衡.纠正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偏差,就是要加大医疗机构举证的"行为责任",但不加大医疗机构举证的"结果责任",因此应当引入"协力义务"替代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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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护患纠纷的成因与防范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及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法制意识不断强化,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保健需求水准越来越高,医疗纠纷逐渐上升,护患纠纷也不断增加.尤其是"医疗举证倒置"的今天,我们护理人员如不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法律意识,极易造成病人的不满和投诉,导致纠纷的发生.通过对我院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护患纠纷和投诉进行分析、总结,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谈一谈护患纠纷的成因与防范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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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新变化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对以往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分配原则进行了改革,规定了医疗诉讼等8种情形实行举证倒置,即由被告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这将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法律诉讼中弱势人群的利益,体现法律保护受害者一方的立法宗旨.同时,也将使原本已经在医疗诉讼中日渐被动的医疗机构因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而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将迫使医疗机构研究、掌握、应用<规定>,保护医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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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健康一卡通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医院就其服务宗旨而言,是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1].无论医院是否建立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HIS),医院在未实现"实名制"看病前提下均是通过ID号来管理病人信息的.然而,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一个病人拥有多个ID号的情况,这使医院无法将病人病历、就诊信息、费用信息等实现归档和汇总,也不利于病人对信息的查询,特别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发后,要求医院实行"举证倒置",更不利于医院对其自身的保护.医院能否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多种不同的信息查询是医院增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在此介绍我院利用IC卡作为病人在医院的电子身份证实现病人就诊、信息查询、电子货币等功能的设计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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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举证责任倒置与内镜室护理工作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也明显提高.相对医方而言,患者为弱势群体,为保护他们的利益,国家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冈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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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书写护理记录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不断完善、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日益增强.新的《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内容加大了对病人的保护,加重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责任.作为高风险职业的医务人员,更需要认真学习,要知法、懂法,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护理记录作为医疗纠纷的证据,其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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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的医护人员保护机制探析
目的:浅析我国举证倒置保护机制下的医护人员责任.方法:对全国8家医院进行抽样问卷调查,使用SPSS19.0对收集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运用SPSS软件进行描述分析,受访者对举证责任倒置看法不一.结论:医患关系紧张对医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巨大影响,完善举证责任倒置这项政策的实施,对改善医护人员保护机制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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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士对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制度了解程度的调查
随着医疗市场的日益规范,患者的需要层次不断提高,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发生,患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于多种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为了区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我国2002年4月1日实行举证倒置制度."举证倒置"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患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