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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的沃土G20一期工程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生物医药产业规模三年内翻番,突破千亿元大关;2011年医药工业销售利润率领先全国,远超第二名5个百分点;南北两翼协调发展,聚集区总收入在全市占比高达78%.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取得的上述骄人成绩,大部分归功于50家生物医药企业.虽然他们的发展历程和优势各不相同,如今却扎根于同一片沃土——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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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村和城市社区作为医疗服务新重点、普药销售新热点
多年来,普药由于生产低水平重复,造成产大于销、无序竞争的局面,困扰着多数制药企业.尤其是2004年以来,经济大环境发生变化,煤、电、油、水提价,粮食、化工原料提价,医药产品降价,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再降价,原料药出口退税率降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使既生产制剂又生产原料药的企业(多数是老国企)陷入困境.全行业销售利润率由8%左右继续下滑,2006年上半年为7%,科研开发投入不足销售额的1%,难以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高质量,节能降耗,降低成本,也难以短期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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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挑战,把握机遇,建立竞争优势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医药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从改革初缺医少药、供不应求转化为严重供过于求的饱和经济状态.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全国只有600余家制药厂,而1995年,因为各级政府认为办药厂有利可图,甚至有种传说"当县长,办药厂",加上中央政府缺乏宏观政策调控,全国药厂如雨后春笋,猛增到6000余家,形成了散、小、乱的低水平重复格局.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品种约有4000个.每个制药企业少则生产十几种,多则生产上百种产品,一个品种在全国有上百家企业生产是很普遍的现象,多的甚至有数百家企业生产同一个品种,竞争相当激烈.2001年从占医药行业独立核算企业数1.48%的排名前60家企业看:实现销售收入699亿元,占医药工业的33.32%;实现利润总额80.3亿元,占全行业的45.63%.过度的竞争导致过剩,但是竞争也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国家经贸委统计表明,全国医药经济总产值2001年达到2767亿元,与2000年比较,同比增长了18.5%,高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5.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837亿元,同比增长13.9%,集体企业完成240亿元,同比增长16.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551亿元,同比增长21.6%,民营企业完成151亿元,同比增长24.8%.综合全年医药工业经济总量,对我国全部工业的增长贡献率为3.9%,即拉动全国生产增长的贡献度为0.39%.盈亏相抵后,制药工业实现利润176亿元,销售利润率为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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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生化制药工业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对124家生化制药工业企业的调查统计,2000年占全行业工业企业总数49%的124家工业企业完成的总产值按不变价格计算为67.15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为47.72亿元,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14家。本年产值(当年价)为258 592万元,占产值总额的54.19%。完成销售收入46.66亿元,产销率为97.77%,较上年提高9.27个百分点;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10家,销售额为170 868万元,占总额的36.6%。实现净利润41.196万元,销售利润率为8.83%,较上年减少1.57个百分点;净利润超千万元的有11家,利润额为24 518万元,占总利润的59.6%;工业增加值15.92亿元,出口额为42 751万元。亏损企业24家,亏损额2 696万元。企业亏损面为19.35%,基本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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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药品流通价格的有关规定
国家计委2000年11月21日以计价格[2000]2142号文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现将其中的国家药品高销售费用率和高销售利润率(表1),药品高流通差别差价率(差价额)见表2,公布如下。 表1 国产药品高销售费用率和高销售利润率%药品分类高销售药品分类高销售费用率利润率费用率利润率一类新药3045四类新药1515二类新药2025五类新药1212三类新药1818普通药品1010 注:专利药品和进口分装药品的高销售费用率、高销售利润率比照上表执行。 表2 药品高流通差别差价率(差价额)元含税出厂(口岸)价按出厂(口岸)价顺加计算按零售价倒扣计算含税出厂(口岸)价按出厂(口岸)价顺加计算按零售价倒扣计算0 ~5.0050%33%50.01~57.1416.0016.005.01~6.262.502.5057.15~100.0028%22%6.26~10.0040%29%100.01~112.0028.0028.0010.01~12.504.004.00112.01~500.0025%20%12.51~50.0032%24%≥500.0115%+50.0013%+43.50《医药导报》编辑部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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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制定医院制剂零售价格定价原则
本刊讯国家计委颁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从2000年12月25日起,医院制剂零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其零售价格由制造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构成。 国家计委指出,药品政府定价遵循生产经营者能够弥补合理生产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反映市场供求、体现药品质量和疗效差异、保持药品合理比价、鼓励新药研制开发等原则,按社会平均成本制定,对市场供大于求的药品按社会先进成本定价。 国家计委要求,药品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按国家财会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因非正常原因导致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过高的,应适当调减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根据各类药品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销售费用率(指药品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根据各类药品创新程度不同,实行有差别的高销售利润率(指销售利润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药品适用的流通差价率,按药品正常零售包装量价格确定。中药饮片的出厂、批发实行同价,无税价与增值税分开,成本利润率为5%。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流通环节作价办法按原有规定执行。 国家计委规定,医院制剂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零售价格=制造成本×(1+制造成本利润率)。医院制剂的原料损耗,中药高不得超过20%,西药高不得超过5%。调剂购进的医院制剂,医疗单位应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加不超过5%的利润制定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