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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内涵质量控制环节质控方法
病案质量是医院医疗质量的中心环节,病案质量是医护质量、医疗技术水平、管理体制水平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病案为医教提供丰富的科学依据,也为医疗事故、纠纷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因此,病案的质量控制,除要注重病历书写和格式质量外,还要加大力度监控病案的内涵质量,这也成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其中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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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医院特色病案质量管理
天津医院共有17个病房,其中骨科病房15个.病人多、手术多,骨科医师超负荷工作,在书写病历时常出现疏忽大意、记录不全、书写格式不合标准的情况.为此,我院除对病案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管理外,重点抓骨科特色管理环节,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临床实践中,许多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重大问题都反映在病案书写问题上,诸如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病程的不完整、不合格等等.为确保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我们意识到病案书写的法律的重要性,在抓以骨科专科特色为主的几大环节中,要求必须写好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填写病人知情的手术同意书及病人或家属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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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案管理预防医疗纠纷
病案是医务人员记录病人疾病诊疗过程的文件,是临床进行诊断治疗的基础资料,是医院进行科研、教学的宝贵财富.病案同时也是法律依据,在医疗保险、伤残鉴定、意外伤害、医疗纠纷等中发挥着法律作用.在医院发生的纠纷中,由于病历质量或病案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占有很大比例: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时由于病案的问题又常使矛盾激化.所以,严格加强病历质量控制和病历环节管理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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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病历是医生的长效金牌
十年动乱中病案管理混乱,前些年创"三甲",产生很多人造病案.近年来由于医疗纠纷增多,病历质量管理引起重视.并强调它是解决医疗纠纷、鉴定医疗事故中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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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防控管理的研究
伴随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快速合理正确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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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处理医疗事故案件
作者结合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就医院、医务人员如何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和法院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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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患合同关系与责任认定
人类文明的进步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医疗纠纷"日趋占据人们的视觉焦点,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得是否公正、应该如何完善处理方法乃至如何预防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及双方责任的认定等社会热点问题,无疑,都离不开"医患关系"主体-医院(医生)和患者(家属).当一个自然人因疾患就医,与特定人群-医院(医生)所形成的"医患关系"与合同法中的"契约"关系到底有什么关联?双方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对此,笔者有如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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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依法做好医疗事故处理工作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卫生厅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采取了三项具体措施,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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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疗事故调查制度研究
日本2014年修改《医疗法》,针对涉医疗行为患者非预期死亡事件确立了新的调查制度.日本新的医疗事故调查制度目的在于查明事实真相、防止再次发生,以提升医疗安全而非追究个人责任.该制度以医疗机构的院内医疗事故调查为基础和核心,强调外部第三方对院内医疗事故调查的参与,并新设医疗事故调查·支持中心,承担医疗事故调查及支援、对院内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再犯防止对策、对事故调查人员开展培训以及对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宣传普及等功能.国内也应适度借鉴日本经验,建立统一规范、独立于医疗纠纷的患者非预期死亡调查机制,以切实提升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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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处理医疗事故相关法律的比较研究
中美两国在社会体制和文化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本文的比较研究主要从4个角度进行:医疗事故概念的比较;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法庭前(外)程序;医疗事故案件的法庭程序,特别是法律程序中医患关系和医务职责的确定,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医疗服务职业行为标准及法庭如何判定医务人员是否达到所应该达到的医疗服务职业行为标准;医疗事故损伤的衡量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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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式医政管理模式提升医疗安全水平的实效性研究
目的:研究矩阵式医政管理模式对于医疗安全提升的效果.方法:根据矩阵式医政管理模式是否实行,将研究对象分为矩阵式医政管理模式实行前的对照组(2013-2014年)和实行后的观察组(2015-2016年),比较2组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医疗纠纷中实际发生赔偿的案件数及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鉴定中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案件的情况.结果:2组医疗纠纷发生原因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医疗纠纷案件中实际发生赔偿的比例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鉴定中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的比例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矩阵式医政管理模式减少了医患纠纷数量,降低了医疗事故发生率和赔偿比例,对于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水平提升效果显著,值得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开展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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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目的:了解本市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概况以及影响因素,为医疗安全防控对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方法:以整群抽样的方式,共收集2012年2938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前4位高发科室为普通外科、骨科、产科及妇科。医生及医技人员中,中级职称为事件责任人主体;护士及药剂人员中,初级职称为事件责任人主体。医源性因素导致的事件发生比例位居首位(84.01%),其他还包括组织管理因素、设备器材因素以及药源性因素。结论:改进管理流程、环节及制度,加强高危科室风险防范;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技能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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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院律师的条件、职责和作用
医疗事故的处理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驻院律师的有益尝试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一项"创举".本文论述了驻院律师的条件、职责和作用,同时也述说了驻院律师制度的缺陷及有关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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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桩案例探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立法的旨意
通过一桩案例来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立法的旨意.指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答定的时机、损害后果认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是直接损害,还是同时包括由直接损害衍生的继发损害,以及由于患者体质因素引发的其它继发损害.故在某些方面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实践活动带来一定困难.作者指出,作为一个完善的行政法规,理应对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机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应当明确损害后果是直接后果,还是包括损伤所致的并发症;对于由于患者体质因素引起的其它间接损害后果如何认定,以避免医患双方对鉴定结果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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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状谈"医闹"现象
医疗纠纷一直困扰医院的发展,目前"医闹"现象严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途径的核心程序,是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依据.当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存在诸多弊端,探讨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完善、认同性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立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自身建设,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角度出发,从而减少"医闹"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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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疗事故鉴定中反思医疗事故成因及防范
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反映出许多医疗事故争议案例与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法制观念、人员素质和医院管理等有关.通过分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案例,讨论引起医疗事故的相关因素,分析医院管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病历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加强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如在医务人员中加强依法行医、依法办事理念;完善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重视病历的书写与保管;建立新型医患关系,实行"医患沟通制";建立医疗事故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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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再次鉴定程序启动中的一个问题
如果医患双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而"共同委托"进行了首次鉴定,则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单方面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卫生行政部门不应受理."批复"的有关规定是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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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医疗事故的鉴定
医患之间发生纠纷后,双方的认识差距往往很大,对于医疗过程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往往是双方各执一词,此时由第三方来对这一问题进行鉴定就显得非常重要了.由于这一问题的专业性,决定了这一问题只能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鉴定.在我国以往实行的是单一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模式,随着司法的改革,目前也出现了法院主持下的法医鉴定模式.让我们先来看看通常采用的鉴定模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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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上)
根据责任的性质一般分为三种,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下面分别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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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相关法律问题 第七讲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下)
2 刑事责任2.1 刑事责任的概述刑事责任--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应当承担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