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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教学可以"白看白摸"?——关注医院示教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患者隐私权保护和就医时是否有义务充当教具的报道和讨论不断见诸报端:济南一位孕妇在等待做人工流产手术的过程中,医生向一群实习医生讲解其身体的各部位,包括其平日羞于示人的隐秘下体[1].为此,有人撰文认为医院的做法,已构成对患者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的侵犯,也剥夺了患者让渡上述权利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权益,进而指出医院对病人"不能‘白看白摸'"[2].10月29日<青岛早报>一则<我流产,岂能供你作"展览">的消息[3],再一次引发人们的评论热潮,又有人认为"患者没有任何义务参与医院的教学活动"[4].此前,针对一名嗓子疼痛的患者在就医时为配合医生教学张口反复喊了20多次"啊"的投诉[5],有人曾在南方都市报撰文认为患者在就医时遇到的给实习生教学充当"教具"的问题值得关注[6].对于评论家们"呼唤以病人为中心,给予患者更多的人文关怀,呼唤以人文精神关照和确保技术应用的正当性"[6]的呼吁,笔者完全赞同,但对于患者就医时的个人权利和是否有义务示教的问题,笔者感觉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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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献血者隐私权的保护
随着无偿献血事业深入发展,社会对献血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献血者隐私权保护问题随之显的重要.什么是献血者隐私权?怎样保护献血者隐私权?笔者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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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脑卒中患者康复护理过程中隐私权保护的意义
目的 探讨康复护理过程中脑卒中患者的隐私,可能泄漏的过程,提出保护患者隐私的措施,为临床护理工作中保护患者隐私权提供依据.方法 随机选取脑卒中患者42例,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患者的残疾情况,对隐私的认知程度、泄露途径以及泄漏后患者的心理反应等.结果 患者对于隐私认知不足,患者认为其隐私主要由医护人员在康复护理过程中泄露,对医护人员产生不信任感,大部分患者知道自己隐私泄露后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波动.结论 应加强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加强医院病历管理和医患沟通,避免患者隐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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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健康档案在医疗中的作用及相关问题探讨
目的:介绍电子健康档案如何才能做好医疗服务并在医疗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方法研究和分析电子健康档案在国外使用中为医疗服务带来的有利因素、面临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结果及时查询到高质量、全面和新的医疗信息是为患者提供科学、有效医疗服务的必要条件。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是丰富的医疗档案和健康信息资源,使用这一系统可以为减少对患者的重复检查和诊疗错误、改善医疗资源的管理和为医疗决策提供支持。但是,电子健康档案在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利因素的同时也会带来风险和问题,主要涉及信息访问便利性、隐私权的保护、可分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信息阅读的便捷性等多个方面。解决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应在互联网和云平台上能够查询到这些信息,采取删除身份信息和加密的手段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通过采用公用密钥结构加密的方式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记录者的身份以加强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采用便于使用者阅读的方式存储和处理信息。结论电子健康档案的使用只有兴利避害、防范出现的问题,才能在医学研究和临床治疗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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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卫生检疫保护出入境人员隐私权的思考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们对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权利(隐私权)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近年来因隐私引起的诉讼案件随之增多,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口岸卫生检疫尚未发生涉及出入境人员(包括外国人,下同)隐私保护的维权事件,但随着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以及进一步地对外开放和国际贸易往来的全方位发展,出入境人员必然持续增多,给口岸卫生检疫在依法履行把关职责的同时,如何关注和应对出入境人员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显得非常重要,本文就出入境人员隐私权的保护在口岸卫生检疫中的体现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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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干预行为·患者隐私权与医疗纠纷(五)
医疗干预行为与患者的隐私权保护的问题,随着有关医疗干预行为侵犯隐私权赔偿案件的增多,近些年来已经逐渐引起行医者和就医者的高度注意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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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sAg阳性与隐私权保护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隐私权"的概念的,每户、甚至每个人的本该称为"隐私"的东西,往往为周围大多数人所了解.但随着西方现代哲学、法理、伦理意识的输入,随着人们日常法律意识日益普及,许多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一些原来似乎无关的事情,就会被人为地纠缠在一起,就如HBsAg阳性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样.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对一些问题做更深一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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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赋予医院的八大义务
2009年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12月26日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施行.《侵权责任法》作为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隐私权保护、同命同价等新的法律规定,这些对医院管理、医疗行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也十分关注医患关系,并在第七章专门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法律规定,赋予了医院和医务人员更多的义务,这对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卫生部在2010年6月29日召开了卫生系统贯彻实施《侵权责任法》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医务界要抓好全员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法律精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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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中的隐私权保护
目的 病案中涉及的患者隐私,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必要加强保护. 方法 运用解释分析的方法,详释隐私及隐私权. 结果 未经授权公布和利用病案,构成侵犯病案隐私权. 结论 根据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依据,提出了加强病案管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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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中患者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社会法制的逐步健全,人们法律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患者的隐私权作为其人格权的组成部分,已越来越受到患者自身的重视,但由于我国法律在此方面规定的缺陷和医务人员的忽视,由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不断发生,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患者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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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的知情权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在人格权法制化进程中,隐私权是较诸有关名誉、姓名、肖像等基本人格权利更晚出现的一种人格权.1890年,美国法学家布兰戴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引起了很大反晌.20世纪60年代,由于电脑的应用和通讯传播的发达,公民的隐私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日益增大,随着民权运动的兴起,社会公众对加强公民隐私权保护的要求日渐高涨.在这种社会条件下,隐私权概念几乎在美国的每个州都逐步取得了宪法和法律上的地位.随后,欧洲各国都逐步把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或民事权利确认下来,并且将隐私权纳入了<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等区域性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公约中,隐私权因此而成为一项国际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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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护生保护妇科患者隐私的做法及效果
目的:探讨护生在妇科临床教学中保护患者隐私,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度,避免护理纠纷的方法.方法:观察组76例,教学中强化隐私权的保护,护理带教中随时注意保护病人隐私,定期进行评价;对照组73例,采用传统的临床带教方法.结果:观察组各项满意度高于对照组(P<0.01),而投诉、纠纷少于对照组(P<0.01).结论:重视学生在临床实习中加强保护患者隐私意识,可以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度,减少投诉,增进护患关系,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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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利用与隐私权的保护
列举了病案中患者隐私的主要内容及隐私权被侵害的种种现象;论述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法律依据;提出了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方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