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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预算会计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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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事业单位会计改革
一、现状我国一直把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称为预算单位,并按其职能不同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可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其内容和性质可称为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财经制度的完善,事业单位采用了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而与此同时,绝大部分国有非营利单位也与企业一样,注重了成本核算,使得收支内容和项目多样化,一改过去只讲究现金收付为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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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会计规范的构建
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要求重组预算会计体系,由政府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构成.将预算会计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既是我国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政府会计相协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