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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双方合作开展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业务,是分担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医疗过失纠纷,处理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承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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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比较研究
本文基于医疗责任保险实践和医疗机构现状,采用比较法分析我国海峡两岸的医疗责任保险格式合同条款,指出大陆医疗责任保险格式合同在保险模式、责任范围、医务人员范围的界定、期内首次索赔申请、保险费计取、赔偿处理中的抗辩与和解控制等条款应予以修改的方案,以期大陆医疗责任保险格式合同更适合医疗责任保险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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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需约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医疗(职业)责任保险(medical 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medical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同时承担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致患者损害并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依据我国现有的医疗责任保险单分析,投保人可能是医护人员或医院,也可能是医护人员和医院共为投保人.第三人是患者本人或其家属以及有民事利害关系的其他人.2000年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随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也推出这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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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新型医疗保险的探索与实践
随着公民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医疗诉讼案例,特别是巨额赔偿的案例不断见诸媒体.2002年4月1日举证责任倒置实施,2002年9月1日国务院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院及医务人员身上的责任明显加重了,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标准也明显增加和提高.这些变化使医院及医务人员面临的风险大大地增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来转嫁风险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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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热得起来吗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医师的执业风险引起了更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医疗职业保险开始在各地升温.那么,医疗责任保险真能热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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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询解决医患纠纷的"良方"
本文旨在调查医患关系的现状并寻求解决或者缓和医患矛盾的途径,同时也对"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法律复合型人才介入医疗纠纷处理"的方案解决医患矛盾的可行性进行探索.对上海、苏州几家代表性的市级医院的医生和患者及几所著名高校的医学生和法学生总计742份的问卷调查,有效问卷回收率达98.3%;与几个知名保险公司、法院的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现今的医患关系某种程度上说有些紧张,医疗纠纷处理的现状不容乐观,但大家对医患关系的前景还是充满了希望;同时,"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法律复合型人才介入医疗纠纷处理"的方案虽然还不成熟,但确实是一个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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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当阳市率先对市、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医疗责任保险
为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保障计划生育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安全和化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服务风险,当阳市计生局与人保当阳市支公司对市、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办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从2003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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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困境和对策思考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化解医疗执业风险、转移风险医疗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但是医疗责任保险由于自身存在缺陷,例如医疗责任保险理赔限制多且处理纠纷参与度不够,不是真正意义的第三方,有效需求不足,保险公司服务水平不高、险种设计缺陷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决医疗机构风险转移的需求.对此,可通过推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合理设置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费率、推进医疗纠纷理赔和调解的有效对接、提高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质量、构建医疗纠纷理赔处理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合理调整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的标准和依据、以市场手段促进医疗责任保险的运作等方法促进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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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6例医疗纠纷处理过程的回顾性分析与对策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情况现状,探讨医疗纠纷产生的因素和解决对策.方法:收集剑川县2009-2013年16例医疗纠纷处理过程的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研究;查找相关文献资料,分析总结.结果: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有3种,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行政调解解决和法律诉讼解决;2009-2013年全县62.5%的纠纷由行政调解解决.解决医疗纠纷对于医疗机构来说经济压力、工作压力和舆论压力都较大.结论:必须完善法制,建立健全第三方调解机构,重视舆论,尊重医疗行业的客观规律,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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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医疗责任保险始于20世纪20年代,50-60年代在欧美发达国家中得到迅速发展.至70年代已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医疗责任保险市场,不少国家已将医疗责任保险列入法定的责任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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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的风险管控机制研究
近年来,医疗责任保险在分担医疗风险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宁波市通过立法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对于化解医疗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通过保费计算中采取浮动机制、由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代表医疗机构等方式直接管控医疗风险,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情况良好,有效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符合社会公益的要求,但仍需要在税率设置、责任分配、公益性、利益平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该机制,提高医疗风险管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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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初探
现代社会,保险己成为帮助遭受风险损害的社会个体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恢复社会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大形势下,医疗保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医疗责任保险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保险更是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这与我国正在着力建立的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是不适应的.鉴于农村医疗责任保险在实践中尚待探索,在理论上鲜有论及,本文拟对其进行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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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府办医院全投医责险
近日召开的2016年贵州省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会议介绍,截至2016年5月20日,该省二级及以上178家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
除178家二级及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外,贵州省156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全省共实现签单保费9661.10万元。截至2016年5月9日,该省累计发生赔案162笔,无一例导致破坏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或伤医事件发生,承保公司已向资料齐备的78笔赔案支付赔款416万元。 -
"医责险"迫近统一参保
2007年7月3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医疗责任保险.《通知》除了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有效化解医疗风险外,还对各地保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称应引导保险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以"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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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现状
医疗责任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分散医疗风险和化解医患纠纷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现阶段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却面临医疗机构有效需求不足、医疗机构对保险服务内容的期待值不同,同时保险机构对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积极性也不高的局面.如何改善医疗责任保险在国内境遇,需要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保险公司以及医疗机构的不断努力,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从而引导医疗责任保险在国内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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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 医责险的突围别径
"遴选医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医责险)保险经纪公司,让其代表我们多家医院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这项工作我们也是摸石头过河,不知后期会产生怎样的效果,但是希望能由此探索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针对日前正在开展的重庆市医责险统保保险经纪服务项目遴选工作,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吕富荣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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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强制医责险?
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其诞生于上世纪8 0年代末.19 8 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支公司开办了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经过2 0多年的发展,医疗责任保险不断得到完善,但是广大群众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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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基金能为医疗风险埋单吗?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特殊行业,"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尽管医疗责任保险是分担和化解医疗风险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实施情况并不乐观.在此背景下,一些医疗机构内部出现了另外的保险形式,即医疗机构自设医疗风险基金,以强化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机构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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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医疗纠纷切忌"花钱买平安"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五部门近期联合召开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推进会.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会上指出,今年要持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和满意度,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级医院全覆盖.对社会影响严重的案件逐件督办、逐件通报,对个别地方"花钱买平安"的做法,不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及涉医违法犯罪的,要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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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手推进医责险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提高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和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水平。《意见》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比率应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