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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爱:我在黄岛中医院这九年
赵振爱看上去很阳光,全无大多基层医院院长那种深邃与沉重.一张友善得近乎慈祥的脸,一身简约却不乏时尚的衣着,与其重权在握的身份毫不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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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综合楼门诊空间设计
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占地18公顷,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主楼24层,裙房5层,设床位1500张,基本涵盖了医院的全部功能,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规划一栋17层的科研办公楼、一栋19层的康复病房楼和一栋10层的特需病房楼。全部建成后,总床位将达2400张,医疗区总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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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1999~2003年肾综合征出血热控制措施分析
青岛市是山东省肾综合征出血热(HFRS)流行严重的地区之一,黄岛区又是青岛市HFRS高发区.自1984年报告首例HFRS病例以来,每年都有疫情报告.随着HFRS防治力度的加大,特别是1999年开展HFRS疫苗接种后,HFRS发病率逐年下降,为此我们对该地区HFRS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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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突眼及双肾弥漫性增大表现的多中心型Castleman病一例
患者男,49岁.因泡沫尿、双眼睑水肿40余天于2011年9月28日收治于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黄岛院区,伴头痛、阵发性腹部隐痛,盗汗,近4个月体重减轻约10 kg,无发热.既往鼻窦炎病史30年;突眼11年;湿疹8年,留有“色素沉着”;双手震颤半年.其他无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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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口岸首例出境劳务人员心肌梗死病例报告
2007年5月24日,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出入境人员进行疾病监测体检时,发现1例出境劳务人员患有陈旧性前间壁心肌梗死、慢性冠状动脉供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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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口岸首例肥厚型心肌病病例报告
2002年1月28日,黄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对出境劳务人员进行疾病监测体检中,首次检出1例肥厚型非梗阻性心肌病患者,现将该病例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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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例男性性病性尿道炎病原体检测分析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传入传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入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控制传染病的蔓延和流行,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黄岛局)于2002年8月~2006年6月对外籍人员的疾病监测中,发现38例性病患者,现对其进行初步的流行病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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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出血热尿蛋白与异形淋巴细胞关系探讨
流行性出血热患者尿蛋白的检出程度与血液淋巴细胞异形百分率,其关系对该病的治疗效果及预后是否具有参考价值?为此笔者将黄岛区第二人民医院历年收治的该类患者做一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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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土墙倒塌致18人死亡
初夏的一场雨,让黄岛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5月11日晨5时48分,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黄岛一生产加工点因暴雨积水导致土壤松动,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伤。
去年“11·22”黄岛爆燃事故发生后,黄岛区乃至青岛市曾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隔半年,这里再次发生这一事故,舆论对此高度关注。 -
2003年青岛市黄岛区城区个体诊所执业情况调查
为掌握青岛市黄岛区个体诊所执业状况,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及相关配套法规,2003年4月对城区99家个体诊所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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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乡村卫生室消毒状况检测结果
为了解黄岛区乡村卫生室的消毒状况,加强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1999年对所有159个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消毒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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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学生食堂卫生状况调查
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颁发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了解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食堂卫生状况,以便加强卫生监督管理,2000年6、9月对青岛市黄岛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了卫生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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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腊样芽孢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2004年7月15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区第一中学卫生室报告,在该校第2食堂进餐的15名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腹痛、发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结合临床表现,证实是1起腊样芽孢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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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工作体会
黄岛区是青岛市的城区之一,2002年黄岛区黄岛办事处被确定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点,根据当地疾病控制形势迅速启动了慢病防治工作,以《全国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方案》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黄岛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了慢性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慢性病防治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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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假药情况分析及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渐成立,对药品市场监管力度逐渐加大,各种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但由于利益的驱使,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且有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本文就黄岛区2003年和2004年发现的假药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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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药监、检察联手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
[本刊讯]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岛区分局与黄岛区人民检察院联手建立了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药监部门在依法查处制售伪劣药品等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案件,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同时,将案件情况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药品监督机关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重大案件则要适时介入,对公安机关未及时受理或者立案的,依法进行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和侦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