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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布鲁氏菌病防治科研50年
布鲁氏菌病(布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5种传染病中的乙类传染病,并被列为<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中二类传染病中之首.迄今该病已波及到世界五大洲,在 200多个国家中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人畜布病的存在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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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01年医院传染病报告及肠道门诊工作检查结果分析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落实<霍乱防治方案>,我们于2002年6月18日至7月14日对全市各级医院进行了一次疫情报告和肠道门诊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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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引发的法律思考
自2002年11月经广东非典型肺炎(SARS)疾病流行之后,在北京、内蒙古、山西等地也暴发流行.4月8日卫生部卫疾控发[2003]84号文件,将此疾病列入法定管理的传染病范畴,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从此"SARS"有了正式的传染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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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医院感染的定义在学术上与法律上均得到确认[1,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章第78条第10款也明确规定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医院感染与医院相依并存.尽管医院感染造成病人巨大的身心痛苦和卫生资源的惊人浪费,但由于各种原因,医感染的预防与控制较之社会感染更难.20世纪以来,人们为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医院感染的监测,控制与研究,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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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预警工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减轻危害工作中的应用已有较长历史,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在SARS流行之后才得到高度重视.2003年颁布实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提出了"监测与预警"的工作要求,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9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并对预警发出后政府与卫生部门的职责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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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是一类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广泛、来源及危害性明确的特殊危险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和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医疗废物归类为危险废物.为了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其对人体的危害及环境的污染,国务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对医疗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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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布鲁菌病流行状况及防治对策
布鲁菌病是由布鲁菌属的细菌侵入机体后引起的传染性变态反应人兽共患传染病。人对布鲁菌病普遍易感,人间布鲁菌病传染源主要为染疫的家畜及野生动物,人与人之间传播罕见。如果治疗不当,容易转为慢性而难以治愈,动物主要造成流产、不孕和产奶量下降等。布鲁菌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乙类传染病,也是《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二类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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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染病报告卡"患者职业"栏目名称的商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确定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要在规定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该报告卡中的"患者职业"栏目列举了十几项"职业"供填卡选择,其中有散居儿童、托幼儿童、学生、离退人员、家务及待业等.鉴此,对传染病报告卡"患者职业"栏目名称提出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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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职业病防治工作回顾与展望
在我国第一部有关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又迎来了我国预防医学的良师益友<中华预防医学杂志>50周年华诞,犹如锦上添花,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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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口腔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试行)
一、总则为了规范北京市口腔医疗机构消毒与灭菌操作程序、预防控制口腔医疗机构医院内感染的发生、提高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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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系统对比分析
SARS防治工作暴露出我国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不准、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1,2].为此,国务院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而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部分,指突然在集中的时间、地点发生,导致大量的传染病病人出现,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水平,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的严重损害的传染性疾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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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儿童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学现状分析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为使儿童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学(简称凭证入托、入学)工作能更全面展开,现将1998年9~10月我市幼儿园及小学新生入托、入学时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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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及体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2001年在胜利油田10个社区范围内,开始组建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全油田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使油田的计划免疫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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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免疫》杂志2000~2005年发表论文相关数据分析
<中国计划免疫>杂志是我国惟一专门报道免疫规划专业和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国家级学术期刊,由卫生部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主办.1995年创刊至今,为促进中国免疫规划实施及相关学科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继颁布,中国免疫规划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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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计划免疫工作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1 计划免疫工作的社会地位及法律属性1.1 计划免疫是国家意志在<宪法>第21条国家"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的原则精神指导下,<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按照宪法精神,法律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的健康,完全地置于国家管理之下.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防疫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承担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免疫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严格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把实行计划免疫的重要手段--预防接种上升为法律制度,这完全体现了我国将公民之根本利益生命健康放到了国家工作的重要位置.所以计划免疫是国家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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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肾综合征出血热的预防控制
流行性出血热(Epidemic Hemorrhagic Fever,EHF)与流行性肾病(Nephmpathia Epidemica,NE)等统称肾综合征出血热(H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 Syndrome,HFRS),是由汉坦病毒引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鼠类为其自然宿主和主要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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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早期发现能力加强我国登革热防控工作
登革热是由4型登革病毒引起的一种争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和白疑义伊蚊叮咬传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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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技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3年6月16日签署第380号国务院令,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条例首先明确,制定该条例的宗旨是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条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是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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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能否终控制非典型肺炎的蔓延,关键在农村。为防止农村发生大的疫情,保护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现就加强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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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