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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传染病监督管理初步探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的形势发展,要进一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高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和总结,卫生监督所已在全国各地相继成立,即将原卫生防疫站一分为二,分为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实行政事分开,将监督与服务分离,监督所主要承担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疾控中心主要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实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针对传染病监督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尝试进行初步探讨,以供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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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药品监督机构建设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对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提出的一种管理要求,对于落实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使药品监督管理走向法治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药品监督工作中得到了贯彻与实施.通过落实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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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形势下疾病控制机构的四个转变
1 思想观念的转变卫生防疫机构更名为疾病控制中心或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决不是简单的称谓变化,也不是一种单纯的职能调整,而是一场意义重大而深远的革命.体制改革后,卫生防疫站将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而是根据社会人群需求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将退出计划经济下"准行政单位”的序列,而成为技术服务机构;将不再享有计划经济时期许多优惠政策的保护和支持,而要置身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但是,事物的变化都有其两重性. 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权利缩小,意味着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减少;性质改变,必将带来自主权的增加和发展空间的扩大.因此,这场变革对每一个防疫机构和每一位防疫工作者即是挑战又是机遇.谁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重新定位,谁就会取得主动,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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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理论体系、现状及对策研究(之六: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的对策)
1 借鉴国外卫生行政执法有效机制优秀的经验总是值得人们学习.学习、借鉴好的经验能让本国的卫生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美国的卫生领域也是由多个部门负责,但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详细,不易形成多头执法、执法空白现象,每一领域均有相应执法部门负责监管;英国的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独立于卫生系统之外自成体系,因此卫生行政执法体系中对内部的监督到位,不易受到外界干扰,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法国的卫生行政执法体系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精炼,使得卫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了卫生体系的作用;日本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比较发达,层层递进,环环相接,中央与地方在卫生行政执法职能方面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与合作,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体系.地方的管辖范围是以地域管辖原则而划分,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其卫生行政执法体系在职能上与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体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以上各国都有其先进的、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应虚心学习,充分吸收,为我所用,使得人民群众的卫生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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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行行政执法建议书制度
所谓“行政执法建议书制度”,是药监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活动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已发生严重、频繁的违法行为或潜在的违法问题,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以善意劝导的方式,书面向当事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与药监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以促其……